因擔心未能即時回覆大家的問題,我們將幾個版友提出的相近問題在此做統一的回覆,希望能解決各位的疑惑,若有更進一步的問題也歡迎留言或是私訊我們!
(1)為何不直接找律師/有錢買車怎麼沒錢找律師?訴諸mobile01並不會幫你們解決問題!
- 我們於文章標題或是內文中有一再強調本篇文章初衷是希望能提供給廣大消費者做為前車之鑑,從週四晚上發生此事開始,我們即已開始蒐證並著手尋求法律途徑的協助,但因為屬同步進行評估中且尚未有完整進度可供參考,因此未能提供,我們將這個事件完整的敘述及呈現出來,便是希望能提醒各位版友及車友能在選擇業務上務必務必務必謹慎小心,以免面臨與我們相同的狀況,這是我們的初衷,也是這篇文章最重要想傳達的訊息,我們都是一般的上班族,努力工作了數年購入心中的夢想車,卻未想會發生這樣的事,我們一定會帶著您們的建議及加油打氣,謹慎評估並努力的藉由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權益,衷心謝謝您們的建議!
(2)為何不公布業務全名?
- 我們在這事件中受到最大威脅的即是自身所有的個資被一一洩漏,此為違法行為,若我們用一樣的方式來處理此事,那我們便與他們無異,皆屬違法行為,任何人自己將自己的資料公佈於網路上與其他人未經許可擅自公佈於網路上是不同的,我們仍舊秉持著是提醒版友及車友們謹慎選擇業務的初衷,因此僅以姓氏的方式來描述,還望版友及車友能理解與體諒,謝謝您們!
(3)不自殺聲明的目的?
- 這個部份主要是因為我們的所有個資都已被洩露,正如文章所提到的,我們現正面臨人身安全的威脅,我們亦明白此聲明未能真正保護我們的安全,但僅是希望各位版友及車友能理解我們所面臨的威脅與不安,更甚是對於家人亦處於危險處境的擔憂,也如前面所回答的,我們現正同步請求法律相關幫助中,希望能盡快解決此事,謝謝您們。
Nuke worker wrote:
個資是交給代表新莊尚(恕刪)
個資法規定,對於違法者可處以行政處罰,並且亦加重了行政罰則,課以負責人連帶處罰責任。
若是違反個資蒐集、處理或利用的規定,包括違反特種個資不得蒐集及限制國際傳輸,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可再繼續處罰。由於第6條特種個資部分暫緩實施,這部分就暫無罰則。
若違反個資當事人的權利,包括未盡告知義務、未遵重個資當事人權利、未維護個資正確性、個資侵害事件發生時未通知當事人、當事人行使其權利時未予回覆;或在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仍繼續行銷;在首次行銷時,未提供當事人可免費表示拒絕行銷的方式,以及未採取適當安全防護,或未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此外,個資法亦賦予政府機關行政檢查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可進入非公務機關檢查其是否有遵循個資法的規定,檢查項目包括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業務終止資料處理方法、國際傳輸限制及其他例行性業務檢查,而且,檢查機關可扣留或複製可做為證據的個人資料或檔案,若不配合主管機關檢查,則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非公務機關若違法而被處以罰鍰,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將被處以相同額度的罰鍰,懲罰負責人未盡管理義務;然而,若非公務機關的負責人可以證明已盡防止義務,則可免於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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