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最左邊柱狀圖是高速公路某路段定速102公里行駛5分鐘的油耗,約在4.5L/100KM(約當22公里/公升)
B 左邊第二個柱狀圖則是以腳控制油門速度控制在102-108公里的油耗(由102加速至108後回油門至102,再加速至108,共反覆4次作動),約是4.0L/100KM(25公里/公升)。
理論上速度越快則油耗表現越差,那麼B的行駛速度快於A的行駛速度,油耗應該B表現比較差,但是實際上透過油門的控制,利用馬達的推動,B的行駛方式油耗比A的定速油耗更佳,約有10%的差異。
定速的油耗不會比較好,不過對於右腳卻可以獲得適當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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