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2023/12/4又再度發生,我就請和運租賃幫我安排離我距離近的國都濱江廠進行處理,保養廠於2023/12/4進行電腦初始化後牽回當日即刻發生故障,並在2023/12/9回廠再度進行深層電燈系統初始化後牽回仍無法改善此故障問題,最後於2024/1/17進行大燈ECU更換後還是無法解決「智慧型遠光燈自動遮蔽系統故障」的問題。因逢過年期間,我於2024/3/11將車安排再次進廠給國都濱江做數據讀取來判別故障,隨後車廠向我表示須依照日本原廠維修手冊進行拆解燈具進行內部零件更換來修繕,但車廠並無任何維修此部件的經驗,因為我的情況可能屬於獨特案件,當下我開始與車廠溝通關於拆解大燈會嚴重侵害車輛大燈密封性與耐用性,是否有其他的維修方式如更換總成來進行處理該商品瑕疵問題,但溝通未果,至今車輛還閒置於保養廠。

期間我開始向TOYOTA顧客關懷部進行申訴關於我車輛的情況,當然過程中有接收到「中和營業主管」、「濱江廠主管」、「客服部某主管」的關懷電話,其實就是同一套說法,我總結如下:
1. TOYOTA維修技術同步日本,並遵照維修手冊進行不會出問題
2. 和泰指示僅有拆解更換零件的維修方式,別無選擇
3. 和泰的保固義務僅在於修復,無法進行總成更換
4. 過程中有提及和泰集團內部主管配車及其他上市櫃公司主管車(同款型號)都有相同情形,都遵循拆解方式進 行修繕,我方怎麼就不能接受呢?
在這漫長的協調維修過程中,最後有透過三方公司法務進行溝通,原因是我的車輛是向和運租賃承租,法律層面上我並非車輛所有權人,我無權向和泰或國都汽車公司爭取權益。但溝通中因他們兩方都為自家人,我必處於弱勢方,他們沆瀣一氣地表示解決方案就是拆解,別無選擇,否則就將車輛牽回,即便要透過興訟來解決,我方並無優勢,至始至終不願意面對商品設計瑕疵的問題,態度實質惡劣。
這次讓我徹底對TOYOTA品牌失望,第一次購買到該品牌頂級車款,發現到TOYOTA對品質、業務端與售後端服務及解決問題態度已經大大落後歐系車廠及自家車廠LEXUS,並非以前大家口耳相傳中的服務至上、顧客為尊的態度。
這幾個月車輛使用及維修過程中實在心力交瘁,目前還在與車廠交涉當中,如有同系列車款的車友們,別忘記檢查自己的AHS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