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ding2007 wrote:高速公路內餡是超車道高速公路內餡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你都說內"餡"是"超車道"了還在阻礙交通!? 又一個在內側車道裡浪費別人時間和燃料的人來找抽了~
唉~每個人都愛在內線"龜"一下......整條國道都是"龜"......現在很多車輛都有配備HUD......時速也可針對GPS做修正......你若只看原廠的錶速來到110km/h......其實你的真實車速只有大約102~105km/h......所以你怕超速......就到外側車道吧~
元旦連假4天從北開到南又從南開到北都走半夜, 半夜遇到車陣的原因都是內線有慢速車擋著, 內中外的車速都差不多, 這種情況內線車的車速通常不會在最高速限, 一堆車都被擋住, 當三台中車有一台鬆懈了, 讓出一個洞, 就會被一堆車剪過去, 內線如果能保持超車狀態, 就不會有一堆車被擋著, 自然也不會有一堆車瘋狂找洞鑽的情況發生內線讓出來在台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半夜往內線看去, 整排的紅尾燈, 反觀中外線紅燈數不到內線的十分之一, 我一路走在中外線很順暢, 反而不用一直變換車道, 內線真的有這麼好?! 我不懂
ftyu wrote:本來就不用讓以110內側行駛從台北到高雄都不用讓因為以合法的速限 沒有人會超你的車 在不堵塞後方來車情形下得以最高速行駛1.後方如果比你快,你就是堵塞2.你如何保證你是最高速?你的時速表跟實際速度多少都有落差如果你是看時速表的110,其實可能才開100或105既然已堵塞~又不是以最高速度行駛為何不讓最後,合法的速限不等於可以長時間佔用"超車道"超速違法佔用超車道也是別人選擇違法,你可以選擇不違法最後,法律是最後的底限你的說法跟連勝文不是一樣嗎?連勝文被問到公開財產時,表示「為什麼一定要做法律沒有規定、要求他要做的事」請把道德放在最前面佔用內車道的是,超速的亦是
車子開不快就認了吧來這裡討拍幹嘛你能開快你還會擔心被閃燈嗎事實擺在眼前 你就是不會開 開不快活該被人閃否則你不會去換車 換你去閃人家我看你是惱羞成怒 被追過很不爽吧恨的是自己車慢 妒的是人家車比你快 呵呵
bzchang wrote:有時候設身處地為他人...(恕刪) 回覆者真的很有同理心~~~~~想想德國很多高速公路也只有兩線,也不會塞車,原因之一就是超車完都自動回到外線。當然有些路段沒有限速也是原因之一。對於沒同理心和不屑學習國外比較好的制度的路隊長,說了也是白說。
Payton18 wrote:簡單的說....超速行駛是個人行為!佔用內側超車道是侵犯他人權益! 超速行駛是危險個人行為!有可能對別人造成生命財產的威脅佔用內側超車道是侵犯他人權益!請以最高時速行駛,有機會減少超速行駛造成大家遺憾不是以最高時速行駛,會造成大家不正確超車,易導致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