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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BRON.SVSM wrote:
12月份建議女友向NCC反應此狀況,遠傳收到NCC關切後,才開始重視此問題
但不久卻又發現她男友就是我本人,是遠傳員工,因此客服部門主管請我的直屬主管給我關切
希望我能叫女友向NCC反映問題已經解決,否則就準備離開遠傳.....
女友希望我能繼續在遠傳待下去,向NCC表示問題已經解決,開始每個月去繳上網吃到飽775元的3G上網費用
可是卻從來沒有吃到飽過....甚至連吃都吃不到的上網費
基本上,每家電信業者的基本SOP似乎都是這樣,只是,我比較好奇的是上面這一段.如果開版大留有錄音之類的證據,我想應該會很好玩的,不只有NCC,消保官,可能連勞工局都不得不也要參一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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