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隔壁串說現在的廢棄物堆放場已經堆滿了,
房市核彈現形!全台建商被迫停工
我就納悶國內在幾年前推動的『建築廢棄物 再利用』到底做的怎麼樣?
影片中說到老建築拆下來的水泥廢料會被打碎,用於"低強度"水泥的骨料,
如何定義低強度呢? 耐壓3000psi 以下? 還是 1000psi 以下?
再利用率達80%看似不錯,
但是實際去觀察,一棟建築的廢料的20%體積依然不小。
請教這20%究竟是甚麼東西呢?
有沒有辦法再次回收或焚化這剩餘的20%?
台灣需要用到"低強度"水泥的地方多嗎? 有哪些地方能用呢?
我想來想去,好像只有人行道適合採用,交通要道完全不適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