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存在既存違建的情況下,能補辦頂樓增建嗎?

老家是民國70幾年的二手屋,住五,在高雄地區,建蔽率60%、容積率420%,計畫出租

目前一樓蓋滿60%、剩餘是騎樓退縮地,但購入時後方現況已將騎樓違建封住,臨路側是磚牆還好拆除,但兩側鄰房的磚牆似乎蓋在地界線上,屬於鄰棟一起違建的共同壁,而整條路無一例外都把自家騎樓各自封住運用。

屋突後方有違建一個新房間,容積足夠的情況下想申請合法化,請問有辦法在騎樓既存違建下申請增建補照嗎? 亦或如何不碰及鄰居違建問題可以處置得當?

我有試想出3個結論:

方案一是完全不動,辦理屋突補照
方案二是只拆除一樓騎樓臨路側磚牆,留下左右側違建共同壁
方案三是無解只能不申報或登記緩拆

請問最小損失的情況下,哪一種方案比較好?

感謝
2024-04-22 1:39 發佈
KikiChen01 wrote:
老家是民國70幾年的...(恕刪)

平房? 改建 拆了重建有容積獎勵,(地基夠大嗎?蓋7樓半。)包租公 套房出租大樓。
透天 2樓? 增建一樓(3F) (省錢法)
找出建物使用執照, 去問建築師 、政府建設局有專人解答法規。
去公所申請修繕維修與請領自用住宅修繕補助(增建亦能申請政府補助……住豬圈的貧戶都有申請)

況且為何直意要往上增建,也可以用修繕化糞池名義往下增建出租(往上增建大家都有眼睛會看到、往下增建除非他入您屋內否則不會知道)
KikiChen01 wrote:
屋突後方有違建一個新房間,容積足夠的情況下想申請合法化,請問有辦法在騎樓既存違建下申請增建補照嗎? 亦或如何不碰及鄰居違建問題可以處置得當?



幾乎是無解,除非去建管送紅包,
但前提是要有人願意收。這,送的紅包,起碼要可以讓人家有10年以上的安家費,
也就是至少是千萬以上。

有這個錢,你不如把旁邊買下來一起拆掉重蓋。

違規就是違規,你不申請相關公務行政程序,大家可以當作看不見,
但你只要走公務程序,公務員為甚麼要幫你扛?

就算你去找議員施壓,公務員也只能就法規同意的部份給方便,
但這種顯然違規的狀況,不會有人願意幫你扛。那怕有議員民代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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