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強制民國60年眷村埋設污水道合理嗎?

全台灣到處都在做污水道
大概是7、8年前我店面省道前就開始挖
事過10年的今天,換成巷弄開始挖
這個過程造成居民極大不便利
同一個位置挖了2、3次因包商說:積水阻塞導致工程延後。

現在惡夢才正要開始:

首先我的住宅是民國60年眷村加強磚瓦住宅
這邊有100戶人家多半都已是從大陸撤退來台2、3代老人了,市政府開了2場公聽會,出席半數老人同意施工但也意見紛紛,在現在缺工時代要上哪找人做工程?

市政府外包商是指,我們的防火巷距離不夠150公分,加上我們這聚落因房屋久遠住在東北部,日積月累造成牆壁龜裂,我們有90%住戶都是拉皮過,同時後門的外牆部分,與二樓外牆相連,這麼一來化糞池變成在室內。

包商就搬出法條指出:防火巷要有150公分,因為我們外牆佔用30公分,造成要拆牆才足夠150公分,他們施工小挖土機才能進去挖,包商無法同意用人工下去挖,事實証明我們鄰居曾在別處看到人工挖掘,還有機械進口商台灣有市售寬度100公分的小型挖土機。

問題就出現在:
民國60年完工何來防火巷?當時當本沒有所謂的防火巷法條(現在改叫防火間隔),防火巷是要10年後的民國71年7月才有,我到市政府地政處網站調圖籍,100戶住戶的後巷根本沒有「小空白」的公共空間,(證明是私人產權),只表示前面的「小空白」也就是水溝部分(有區公所鐵蓋),「我拿土地權狀、建物權狀兩個產權都是是寫:全部1/1」更證明地政處的網路圖籍。

我也特別找了內政部8575210號函文,也是說明「實體從舊,程序從新」更別說法律上的不溯及既往,目前居民共識是要做污水道可以,就是縮小挖土機,不然就是人工開挖。

我記得當初包商還說:公共空間他們無法施工,他們污水道是挖在私人土地?這不就更矛盾?

希望有建築方面,污水道經驗的網友能解惑,謝謝!
2023-06-22 19:12 發佈
後巷有沒有外推違建????
除了看土地還要看建築物是否有增建違建
不是法規沒有,肯定有。
再早的建築法規,也有容積率的概念。

其實沒啥好爭議的,如果你覺得你權益受損,
就不要申設。

不要設的意思是:未來你這塊地要買賣後,
買去的人要蓋大樓,會發現要自己去申請汙水下水道的設置,相關費用要自己出。
所以他就會回扣土地的價值。

其實都一樣,現在退,以後不用退、
現在不退,以後損失一點。

都一樣啦!

.....
本來你就可以不要申設汙水下水道。
Girlmvp
Girlmvp 樓主

容積率是都市計劃法民國89施行,不適用民國60年建築。

2023-07-15 22:52
Girlmvp wrote:
全台灣到處都在做污水...(恕刪)


我回覆自己文章
因為看到網友沒給正確答案
我親自致電跨縣市詢問市政府拆除大隊
有關法律規定問題

希望有google到這篇的可以幫助您

新北市政府拆除大隊:
民國60年房屋沒有防火巷,因為市政府污水管是埋設私人土地不是公有土地,所以我們可以拒絕安裝污水下水道(註1),或是公管接好未來自己花錢接管。

眷村施工要集體住戶80%同意才會施工。

註1、我的房屋權、建築權是「全部1/1持有」。
Girlmvp wrote:
全台灣到處都在做污水...(恕刪)

住宅區根本就沒有做汙水道接管的理由和必要,生活用汙水也才一點點,又不是工業區有大量廢水
這次全台灣都要作,牽涉到幾千億的利益,有無官商勾結?,去查一下有多少民代用人頭開設工程公司?...
水很深,把民眾當冤大頭,畢竟屋內接管部份是大工程還要自費,每戶都要花幾十萬,這政府實在可惡...........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