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節 廁所、污水處理設施第 47 條凡有居室之建築物,其樓地板面積達三十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廁所。但同一基地內,已有廁所者不在此限。請問依照這個條文,如果我自宅三層樓建物,一樓有公共浴廁,二樓三樓都各有兩間房,但是各層都只有一間有浴室,且二三樓外沒有公共浴廁, 請問這樣可以嗎?後來有問建築師,是可以的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