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過建管處,我的狀況是不需要裝修許可證的,但是環保局有派人來,是沒有開單,可是他說叫我們查建管處有沒有立案,如果立案建管處的人會來拍照~
問題來了!!!
我的包工跟我說,如果立案拍照,我原本打算在頂樓露台(約三坪多)做的遮雨棚加鋁門窗體可能會算成違建被拆除,更慘可能施工中被檢舉喊停的話,不但沒辦法做還要付所有工人當天的工錢。
包工說,如果查到有立案建議我們改成遮雨棚,不要裝鋁門窗,嗚嗚~可是還是要算合約上原有的價格,因為料已經叫了~
我上網查到的資訊上面寫,頂樓建築面積8分之1法定範圍內屬於合法建物,超過面積者應查報拆除,1.請問8分之1是如何計算@@
2.我們要做的規格跟隔壁棟一樣,他是去年做的,我們這樣也會被舉報拆除嗎?
3.有聽說可以申請雜項使用執照,適用我家的狀況嗎?單純曬衣服跟種花防水而已
第一天就碰到這些煩心事,快暈了
感謝厲害的大神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