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家屋齡約40年,隔壁原本有一間40年前蓋的一樓平房。
去年隔壁屋主委託建商(也就是買主)拆除之後將空地賣給建商,但當時他遺留一面與我家相鄰的牆壁沒拆。
當時詢問拆除廠商(也就是現在的建商),他們回覆這面牆以後會直接灌漿變成既有牆面,所以不拆。
經過鑑界,我家的牆在我家地界內,那面墻在對方地界內,互不侵犯都沒過界,但就是黏在一起。
現在建商提告,說那面牆黏在我牆上,屬於我家的,要求我們拆除那面牆返回土地,上了法院一次,法院也說依照現況來看那片墻的確屬於我家的,所以我們有拆除返還的義務(天底下哪有這種事!)
去問了前地主,他們不承認這面墻上他的(也就是不管事)
拆一面牆事小,但就怕弄到我家的牆壁,所以不敢亂動(難怪當年建商故意不拆,想把鍋甩過來)
請問這有什麼辦法自救嗎?還是只能摸摸鼻子算了
ps.如果可以找到拆除之前的照片,這是否可以證明該面牆壁不屬於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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