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聽說地主若與建商合建的話,代表同意建商把"地主土地"抵押給銀行貸款蓋屋,是這樣子的嗎?
Q2.地主若不想承擔建造期間各種風險,改為將土地賣斷給建商的同時,約定附買回房屋,如此可行嗎?實務上,可有這樣的案例?
twhung80 wrote:
買賣附買回有房地合一稅問題,不建議?
小弟的土地乃105/1/1前取得的,應無房地合一稅之適用。
此外,土地賣斷後附買回之房子僅一戶,且擬做為長期、自住使用,倘若將來有出售的情形發生,屆時的房地合一稅稅率應該也不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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