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最近因業務上牽扯了一個工程案,總共要蓋4個建築物,分成北區(2座)跟南區(2座)來蓋,兩區委託設計服務已經標出,契約中明訂不能設計超過總價700萬(每個建物350W*2=700W),目前兩區都在初步設計階段,我遇到的狀況如下:
1、北區廠商初設報價,每個建物都快500W,很明顯高出契約內約定的預算許多,經多次溝通廠商仍認為它們報價才是合理的。
2、南區廠商初設報價,每個建物都在350W左右,都能符合約定預算。
我的問題如下:
1、南區廠商報價能符合預算,且經過每坪費用概算,也屬合理,那是否代表北區有獅子大開口的可能,還是南北物價真的差那麼多呢?
2、北區設計師未按契約約定的預算上限來設計,是否屬於違約呢?可以解約嗎?解約需要付他設計費嗎?
3、目前初步設計結果即將產出,我是不是該在這個階段審退呢?
4、後續應該怎麼應變,才不至於有圖利廠商或浪費公帑之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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