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看到一個案件是屋主自己將兩層樓打通在室內自己架設樓梯作為上下樓層通行之用現在欲出售下層的房屋所以將樓梯移除,並將天花板補起來 (詳細修補方式不詳)請問這樣的房子,會有結構上的問題嗎?不知道有沒有甚麼事項是需要特別注意的?謝謝天花板修補區塊示意圖地板明顯有之前樓梯的固定痕跡整體示意圖其實屋主有主動告知這樣的情況,只是小弟看的房子不多,對土木工程也不甚了解所以為了謹慎起見,還是先上來問問在這方面比較了解的專家意見謝謝
其實屋主有主動告知算是有良心的了不然他其實若在旁邊釘上電器櫃我想您也看不出來該位置的樓上,是否也屬於樓上的廚房位置??如果是,就要注意之後是否會有漏水滲水的問題因為有時廚房會水洗....若您還是不放心,也可請開業建築師或是結構技師來勘查囉當然那會需要費用brainerd wrote:小弟最近看到一個案件...(恕刪)
Kay Ho wrote:其實屋主有主動告知...(恕刪) 謝謝大大的回覆是的,樓上的格局同樓下一樣是在廚房旁邊如果這間房子有順利談到最後小弟一定是會請專業的建築師來鑑定會想上來詢問,是想先有個底好知道大概的處理方向,以及可能面對的問題如果有相關購屋經驗的版友,都歡迎分享您的經驗喔另外小弟也查了相關的建築法規,不知道前屋主這樣的施工是否有違法的疑慮呢?謝謝
Kay Ho wrote:當初他打洞造梯時,...(恕刪) 謝謝 Kay大,聽你這樣一說,還蠻有道理的小弟整個豁然開朗但是有一問題請益假設當初施工破壞樓板未申請 (屬違法行為)實質上房屋結構也已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如果未來樓上的房子也售出,不知道多年以後買方會不會要求我方,負連帶的責任呢?雖然不合理,但是就怕被掃到颱風尾...
Kay Ho wrote:當初他打洞造梯時,屬...(恕刪)</blockquote樓板屬於主要結構系統....法規上的所謂恢復原狀...不是外觀恢復就好...未來若有任何疑慮發生,責任的歸屬會是在是否恢復原有結構行為與強度承受力....-----------------------------------------
brainerd wrote:謝謝 Kay大,聽你...(恕刪) 基本上,要追究責任也是追究行為人未來買家若認為是你要負責那也要他提出證據證明是你弄的樓上房子又不是你賣的,洞也不是你打的,買的人是要跟你追究什麼責任?以我個人後學淺見,是想不出來或許有其他法學專家可以提出其他看法但是,對於結構安全來說若您有疑慮,建議還是請開業建築師來幫您看過簽證會比較有保障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