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在高雄自地自建中, 建照已核發, 準備開工, 但是鑑界後發線現地的道路境界線與地籍圖有一些差異, 使得我們的實際土地略窄於地籍圖尺寸(基地寬14M, 差異約 10~15cm), 因此依建照圖興建的話, 建物與建築線的距離也會縮短10~15cm (但不會超出地界線與建築線, 且道路寬度未達退縮需求, 故不需退縮). 至於政府那可能會依現況重新指定建築線, 並需重新請照. 另外建築法另有規定, 若都市計畫變更影響已核准的建案, 該建案需變更設計或停工 (有類似案例),因此才想依合法申請的建照依圖施工, 不再重新跑照. 至於重新更改道路位置, 應該是不大可能...
1. 請問建築本體與建築線距離與建照圖不同, 這會影響施工勘驗或使照驗收嗎?
( 依高雄建築自治條例第五十五條 : 建築工程竣工尺寸與核定計畫之尺寸,其誤差有下列情形,視為符合核定計畫。但臨接建築線、騎樓線或指定牆面線部分之施工,誤差不得超出五公分)
一、長寬各誤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未超過十公分。
二、各樓層高度誤差,在百分之三以下,且未超過十公分。
三、建築物總高度誤差在百分之一以下。
2. 若會因此影響, 依建築法39條規定:起造人應依照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施工;如於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仍應依照本法申請辦理。但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不增加高度或面積,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於竣工後,備具竣工平面、立面圖,一次報驗。=而依高雄的修改竣工圖事項, 只要不涉及結構變更者, 可由技師簽證修改竣工圖. 因此此差異是否可藉修改竣工圖, 讓建築本體與建築線距離與現況相符即可?
建築師的意思是建照是合法申請, 且法規上也 OK, 就算現地尺寸略有誤差, 也不影響建照效力,但營造廠有些擔心(日後驗收問題), 目前已約雙方再討論, 不過先聽聽大家的意見, 謝謝 !
qqo5519 wrote:
大家好目前在高雄自地...(恕刪)
在請領建照時,所畫的請照圖或施工圖,地籍圖說的尺寸應該要用實際測量的圖(即請測量公司量測的現況圖)來做設計,不可以用地籍圖謄本上圖來做設計,除非地籍屬於數值區,這樣的地籍圖才有可能比較準,如果是圖解區的話,直接以地籍圖來設計這樣誤差一定很大。
通常要請照之前,會請業主鑑界,再請測量公司測量現況及道路中心椿,地政人員來鑑界時,只是指界,不會把長度測給你,而土地連接道路的部份,他們會跟你說以建築線為主,除非是臨接現有巷道才有邊界線與地界的問題,你目前的狀況比較尷尬,我想建築師沒有做前置的測量工作,直接把地籍圖拿來當請照圖上的地界,才會有這樣的狀況,我的建議是請建築師把新測量的地籍現況圖套上去,如果原有圖面有標示建築物與地界之間的距離,這樣就一定要辦變更設計,如果原有圖面沒有標示的話,就檢討一下防火間隔及退縮規定,符合就沒什麼問題。因為驗收的時候承辦會去量尺寸,所以量出來跟圖面不符比較麻煩。
mlmt wrote:
我的建議是請建築師把新測量的地籍現況圖套上去,如果原有圖面有標示建築物與地界之間的距離,這樣就一定要辦變更設計,如果原有圖面沒有標示的話,就檢討一下防火間隔及退縮規定,符合就沒什麼問題。因為驗收的時候承辦會去量尺寸,所以量出來跟圖面不符比較麻煩。
謝謝您 ~~
不過依建築法 39 條的規定, 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不增加高度或面積,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於竣工後,備具竣工平面、立面圖,一次報驗。而依高雄的修改竣工圖事項, 只要不涉及結構變更者, 可由技師簽證修改竣工圖. 因此此差異是否可藉修改竣工圖, 讓建築本體與建築線距離與現況相符即可? 因為變更設計費時費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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