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人 wrote:
建築師機關算盡,還是...(恕刪)
那你在去找人報拆囉~
如果真的如你所說拆了~
記得貼張照片上來~~~~~
你引用的是那個法源~
那個法源要看怎麼解釋囉~
可能要等明年編預算....哈哈
旅行的人 wrote:
TO cm4430 網友:
您說的話,完全不具參考價值。
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是怎麼欺負人的。
你以為我們沒有找對方協調?你以為我們沒有安全顧慮?
你不知道,在台北市,多少露台戶是不搭建的?
你不知道,法律是大家在走投無路之下,才會想到的最後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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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是新大樓。二樓搭建違建就是建築師。
搭建時,完全沒有找我們商量。就建了。
建造當初,我太太還問說不是不能建嗎?建築師瞪著我太太說可以。
後來發現工人在某處休息,問他怎麼進來的。他說走那違建上來的。
而且可進也可出。
(基於安全,我無法公開是到什麼地方?是用什麼手法進來。)
這時,我太太才發現安全漏洞大了。
找對方商量。對方相應不理,還來硬的說,你就去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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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本大樓,二樓的建築師,還直接進入管委會。其妻並擔任副主委。
今天管委會跟建商交接房子,找點交公司來點交,順便問到是否有消防安全的顧慮,點交公司的現場主任,說,點交這麼多大樓,這違建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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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注意到這些違建,我太太跟對面的朋友,提到這事,我去實地看了一後,也才了解到事情不處理不行了。
有請對方把安全考慮,可以搭離遠一點,不要讓人有可乘之機就好。對方也不願意,而改成真正可列管的花架、透明棚架,他們也不願意。
只叫我們封閉幾扇窗子。就不用擔心。這什麼跟什麼!
露台共管約定專用,就是說,你可以用,沒說你可以建!怎麼是你趁大樓還沒有什麼人入住,就先蓋了。蓋了,人家反應,還要叫人封閉窗子?我請這建築師,現場了解一下是什麼樣的安全顧慮。他不去。
只叫我們聽他空談。我們表達反對意見,就說我們不理性。一切就是不改變。
只能全部接受他的說法,不然就是封閉窗子。!
(還什麼美美的咖啡中心?!若是我住二樓,我不會建,我會住一陣子,看看有沒有什麼丟下來的東西。而且本大樓,只有約三十戶,有可能會丟東西。一一去拜託人家。怎麼不能做?只一味說:若是有人丟東西下來。什麼什麼!台北市的人,水準高的還是很多。本棟新大樓的人,在合法的情形下,怎會不好溝通?)
我沒說清楚真實狀況,是我不對。
前幾天問工務局的承辦人,他是簡單的回答說可能是列管,因為花架、透明棚架的事是屬於列管,但是這個違建明顯不是花架、也不是透明棚架。
若是要建,可以找管委員徵得區分所有人的表決同意,而大家同意的情況下,搭建一個可顧到亂丟垃圾問題的透明棚架。
這樣不行嗎?
(恕刪)
dcc1688 wrote:
那你在去找人報拆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