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4/8714241
桃園市政府說得很有道理,公告了2年9個月,業者該合法化沒合法化,現在要你們停就停,有什麼問題?
問題是,有的。
光是看現在全桃園合法的建築裝修廢棄物處理場只有3家,就知道這根本不是什麼「溫水煮青蛙」,這是丟你下鍋後說:「你早該會游泳。」
政策落日了,但落日之後呢?
量能到年底能處理百萬噸,市面上小型分類場直接違法退場,垃圾流向沒交代,業者只能喊停、民眾無處倒、黑市炒價一車兩萬起跳。
新北、台北曾經也亂倒過,現在桃園說要防範,結果就是先把蓋在河堤邊的堤防炸掉,再來跟大家討論怎麼重建。
這不是在管理垃圾,是在生產垃圾問題。
廢了「暫行要點」,卻沒給業者「暫時通道」,不是業者不想合法,是合法變成死路。
政策有正當性不代表執行就有公義。
垃圾最終會往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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