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圖,鄰居土地界線剛好在白牆邊,等於是蓋好蓋滿沒退縮且在牆上開窗,再來,白牆過來的整片土地都是我們家的,請問一下,這樣開窗算是違建嗎?上網爬文後得知:
第45規定,建築物外牆開設門窗、開口,廢氣排出口或陽臺等,依下列規定: 一、門窗之開啟均不得妨礙公共交通。 二、緊接鄰地之外牆不得向鄰地方向開設門窗、開口及設置陽臺。 但外牆或陽臺外緣距離境界線之水平距離達一公尺以上時,或以不能透視之固定玻璃磚砌築者
但他們的房子是在十幾二十年前蓋好的,設計圖有沒有窗,也無法得知?因為我們是新屋,今年過年鄰居以要洗窗理由,把水潑進我家,還說以前都是這樣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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