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簽約金(拆除舊有建築物動工當日給付) :13%
第二期:基礎完成:13%
第三期:一樓頂板灌漿完成:13%
第四期:二樓頂板灌漿完成:13%
第五期:三樓頂板灌漿完成:13%
第六期:四樓頂板灌漿完成:13%
第七期:五樓頂板灌漿完成:7%
第八期:鋁門窗按裝暨外牆貼磚完成:7%
第九期:申請使用執照:8%
請教這合約 OK嗎?
結構工程大約占總工程預算的60%
算算你的付款到結構完成要給85%
說實在的有點危險,雖說結構工程進行的同時部份裝修工程也已開始
而且在取得使用執照就100%工程款都付清
其實在使照取得時一定還有未完成的工程
本是同根生,也不方便說太多
建議至少要留5~10%尾款,等工程都驗收沒問題再付....
你家案子多大?1000萬?五層樓,一百多坪的案子吧?
分那麼多期,一期不過是100萬的量,以一層樓抓鬆一點給30天,月息0.1%,一次給跟分期給也不過十萬塊利息差價。
那不是問題所在。
問題應該是在驗收、工程品質確認跟付款機制之間的關係。
你有沒有找建築師設計畫圖送圖審照?如果有,有沒有請建築師進行監工?
你的合約重點應該放在,做到哪個階段,監工的文件跟照片審查通過,確認品質後,給付該階段款項。
如果沒有通過品質審查,應該如何處理?返工、或者拆除重作?或者如何改善到何種程度,如果不能達到,給多少錢、扣多少錢、甚或罰多少錢?
包括每階段款項請領、尾款給付、品質保固等的問題,才是重點。
當然,我講的是概念,一般小型工程,不會講到那麼細,但分期的重點應該是審查品質確認的程序,而不是分多少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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