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先前的文章涉及版規,只好改以心得意見分享!
小弟我前陣子剛標下員林184重劃區的土地
剛好坐落在新建的彰化地院對面,預計自地自建興建成四樓的事務所
一、二、三樓出租給律師作為事務所,四樓自住
地約51.2坪,面向法院的部分面寬9米、後面小巷子的路面寬7.5米(前後有路)
礙於建蔽率60%,所以 預估大概是蓋30坪,但依規定前後都需要留空地
想請問版上的大大 幾個問題:
第一,像這種前後都要留空地的規定,應該如何規劃比較完善?
以後外推出去,是否屬於違建?有合法的解釋方式避免違建嗎?
第二,因為樓梯的設計有吃掉容積率(容積率僅有180%)的可能,加上小弟我有一些考量(四樓自住)
想請問,樓梯採室外樓梯的可行性為何?
畢竟小弟我是人生第一次自地自建,有諸多天真的想法請海涵。:)
Ian537 wrote:
由於先前的文章涉及版...(恕刪)
第一,像這種前後都要留空地的規定,應該如何規劃比較完善?
以後外推出去,是否屬於違建?有合法的解釋方式避免違建嗎?
ans:
1.道路退縮的部份,最主要是針對計畫道路的方面,後巷能確認是否為計畫道路,還是現有既成道路呢?
2.假若是既成道路,只要於道路中心線到您基地有原道路面寬的1/2即可,否則可能需要退縮部份!
3.外推出去,一般稱為二工,事實上是屬於違建,就是使用執照獲得後,再次動工整修拓充使用面積。
4.建蔽率無法改變,容積率可以檢討(比如容積轉移、容積獎勵)
第二,因為樓梯的設計有吃掉容積率(容積率僅有180%)的可能,加上小弟我有一些考量(四樓自住)
想請問,樓梯採室外樓梯的可行性為何?
畢竟小弟我是人生第一次自地自建,有諸多天真的想法請海涵。:)
ans:
1.樓梯弄在外面也是要占建敝面積及容積面積。
2.唯一合法的辦法是從容積獎勵或是容積轉移方面下手。
Ian537 wrote:
第一,像這種前後都要留空地的規定,應該如何規劃比較完善?
以後外推出去,是否屬於違建?有合法的解釋方式避免違建嗎?
一般來說留設前院跟後院是用平均深度在算,假設前院深度規定3公尺
你只要建築物面前寬度形成的面積除以建築物寬度大於等於3公尺就可以
不過通常也會有最小深度的限制,一切看你那塊地的細部計畫怎麼寫
另外只要你拿到使照後再推出去通通是二工,也就是違建
但只要你會做人,跟鄰居關係不錯你還是可以弄點東西
前院頂多讓你弄弄採光罩停個車子,當作律師事務所跟住家的共用空間
後院一樣採光罩,只是很剛好四周都是人家的牆壁,所以......你懂吧?
再來就看當地主管機關的行政效率......
Ian537 wrote:
第二,因為樓梯的設計有吃掉容積率(容積率僅有180%)的可能,加上小弟我有一些考量(四樓自住)
想請問,樓梯採室外樓梯的可行性為何?
採室外梯的好處是寬度可以小一點
同時因為是室外,所以防火區劃是跟室內區隔開的
在容積率檢討上面就可以用機房15%的容積來吃掉
如果要做室內梯也可以,就是要有獨立的防火區劃
簡單講就很像大樓或百貨公司的逃生梯一樣
你必須經過一道防火門才能使用樓梯
如此樓梯就可以去吃15%的機房容積不用吃你180%的容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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