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管理室的大樓住戶,當然有管理室保全,所以簽收包裹會沒問題
但是若是沒保全的公寓,或是透天住戶,包裹來到家門口了,要怎麼領?
總不能因為無法簽名,把印章丟下樓或是把印章丟到門口吧?
宅配有時候還好,可以電話中商議告知原因請他放在某處,問題是郵局的掛號,他們通常比較要求當面要簽章
所以在無親友協助簽收的狀態下,就只能不領包裹讓它退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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