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關注,審委請辭,社會非議,攸關全民
15日即已送件申請EUA,13天後才發現技術性文件不足?!
疫情三級封鎖,人命逐日流逝,延宕疫苗審查,跟在戰場上延宕軍需供給,應該同罪吧?
這理由成立的話,食藥署是不是該說明何時發現?所缺重要技術性文件為何?
還是有其他難以說明的因素存在?
下面這個新聞,食藥署是不是也該說明釋疑?
比對AZ作緊急授權標準 國產疫苗恐侵害專利
全台都在看,全球也都在看,最後誰要負責,如何負得起責。
這件事若事後證明有明顯過失,造成國家重大財政、經濟或人命損失
相關人員應有警覺,保護傘不會一直開著,也不是可以只出一張嘴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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