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
"隨便貼個病毒研討的照片就當證據"
^^^^^^^^^^^^^^^^^^^^^^^^^^^^^^^^^^ 這種行為實在很愚蠢
chiashin wrote:
證據不足!
有可能去年11月得流感,後來又得新冠肺炎(屬於無症狀或症狀輕微的感染者),所以有抗體!
你犯了邏輯問題
不論何時得新冠肺炎, 該市長病到快死的重症就是11月
只有三種可能
1. 流感
2. 流感+肺炎
3. 肺炎
驗出肺炎抗體, 即可排除 1, 也不用再考慮流感因素
驗抗體的短期與長期性, 就知道是何時感染
美國醫生的檢驗證明, 並不是近期感染肺炎的
故往回推, 即可確認是11月份所感染
這Case上不存在流感重症但肺炎輕症甚至無症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