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次人口比則不同,是在算平均一個人施打了幾劑的疫苗,數學上為平均值的概念。例如如果台灣有2000萬人口,共施打了500萬劑(包含施打一劑或二劑),則劑次比為500萬(劑)/2000萬(人)=0.25(劑/人),這個數值是有單位的,代表平均一個人打了0.25劑的疫苗,因為這個數值不代表“佔比”的概念,我們不會將這樣的數值改為25%,這是不好的表達方式。國外通常會用does per 100 persons,來呈現,如上例就會用25(劑/100人),代表“平均每100人施打了25劑的疫苗“,或是“平均每一人施打了0.25劑的疫苗“。要注意的是大部分疫苗需要施打兩劑,因此劑次人口比的目標數值是2(劑/人),或是每100人施打200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