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iaDelta wrote:
還好你又提疫調, 無法掌控的要公佈是吧
6/24-6/23這3天是哪個15分鐘的時間無法掌控, 6/27 待在公園9小時沒移動也無法掌控, 這個要告訴台北市民廢物阿北有多廢
6-24-6/23這3天?
你的數學是和陳柏惟學的?
6/24 - 6/23 = 3?

麻煩告訴大家是哪三天?
難怪中央的規定會看不懂
這種水準也能護航

被打臉打得不夠嗎?
公布足跡中央有規定
無法掌握的意思是無法掌握有哪些接觸人員時
規定的場所才會公布
你怎麼會以為是無法掌握確診者?

要求你看懂中央規定是我高估你了

臺北市政府有需要特意造假去公園8.9個小時嗎?
你有辦法就像徐巧芯能公布紐西蘭機師的足跡打臉台北市政府

不爽這公布規則就去罵陳時中
因為這是中央的規定
至於接觸的定義不是打招呼就算
中央也有規定
這些上網搜尋就有
早就打過你臉
不知為何一直臉要湊上來
你以為謊話說100遍
就能讓知識分子相信假新聞

>(三) 接觸定義
>自個案發病前 3 日起至隔離前,在無適當防護下,
>曾於 24 小時內累計大於 15 分鐘面對面之接觸者,
>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住者。
確診者個資、足跡公布到哪? 指揮中心統一原則
>有關確診者的任職單位,陳宗彥說,原則上,也是不公開,
>但如果需要公開,不管是公部門還是民營事業機構,公開前都要先溝通;
>確診者的活動場所,比如隱私場所包括:自己的住家、個人處所等等,這些能不公開就不公開;
>大眾運輸系統部分,原則上就公開,因為確診者接觸的對象、影響範圍比較大。
>至於開放場所的部分,哪些狀況可以不公開?
>陳宗彥指出,像是有實施實聯制,在疫調時能清楚掌握其接觸對象
>那就不會公開,反之就會公開
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105/202105282043984.html
你們這些雙標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沒看過桃園公布的足跡嗎?
一堆連確切時間都沒有
是當天24小時都在那,所以不用特別標時間?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7-08/601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