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流爪貴虧 wrote:
全世界也只有泰國一例因大體而被感染的案例,而且是疫情初期時的無知情況,台灣卻弄這樣不顧人情的鳥法。
其他變種病毒入侵更需要重視,卻什麼都不做,只做這種彰顯自己霸道獨裁的法,一邊又講新冠怎麼怎麼的輕微(那是不是應該撤?),一邊又叫大家要重視防範(才能合理保留),本身就是處於人格分裂的狀態,做一大堆適得其反不合常識道理的蠢事。
個人認為,24hr火化是洽當處置
去年防疫期間,當家中有人確診,其他家人要不要隔離?
因此就算大體放在殯儀館無感染之慮,但其家人在隔離期也無法處理後事...
所以 兩害取其輕,24小時處置,"個人"認為並無不妥...
只是現在塔綠班 只會卸責,一點決策的擔當都沒有....
turtlins wrote:
判決文中根本就沒出現「24小時」這個詞,
反倒是法官在判決文中明確指出:
「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對於COVID-19(武漢肺炎)個案遺體雖未訂有明確火化期限」,
所以曾銘宗到底是怎麼得出這個結論呢?
還有,
曾銘宗到底知不知道「逕」這個字的意思啊?
要不要先去查一下小學字典啊?
就認知上
「逕」會比「24小時內」還久嗎..?
主管要求你盡快處理的事情
過兩天問你怎麼還沒做..
你回主管說 : 沒期限阿..?
你叫你小孩.. 趕快去洗澡
過了一個小時.. 還沒洗..
小孩回你.. 有限時間嗎..?
這是你希望看到的社會風氣嗎..?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turtlins wrote:
所以你要指揮中心承認他們沒說過、沒規定的東東喔?這樣就叫作有擔當喔?
上面都貼給你了,還在 "指揮中心承認他們沒說過、沒規定的東東" ?

沒說過,沒規定?再貼一次
台灣多日皆傳出COVID-19死亡個案,先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曾表明過,並未強制規定確診死亡的患者要在24小時內被火化。對此,仍有殯葬業者擔心家屬若拖太久,會增加業者染疫的風險。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8)日則在記者會上解釋,當初建議剛過世的確診患者要被火化、深埋,是因為遺體肺部仍可能排出少量空氣,雖沒有硬性規定,但還是盼盡速完成作業以減少染疫風險。另外,副指揮官陳宗彥也指出,地方殯葬的管理機關還是會依照24小時內火化的標準。
雙層屍袋運送遺體 莊人祥:盡速火化減少染疫風險
莊人祥今日表示,先前曾建議確診死亡的患者要以火化或深埋的方式安葬,主因為遺體肺部內可能排出少量空氣,建議業者要使用完全密封且非滲透性的雙層屍袋運送遺體。
莊人祥強調,遺體裝入屍袋後就不能再打開,雖然沒有硬性規定24小時內火化,但為了減少染疫風險,還是盼能盡速完成作業。
指揮中心記者會說出的話,只是說笑?可以不從?
五漢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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