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rningtw wrote:
https://bit.ly/3z7zri3
經濟部有參與指揮中心運作,次長當組長負責督導,
經濟部長當然就是參與運作單位的首長了
不過不管怎樣,我還是比較好奇他打了什麼疫苗啦
金管會今天也被爆出疑似特權施打疫苗的事情,CDC說是第二類人員
但是事情不對歐,衛福部鍋的應該是第二順位第一項的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但是在110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0312修訂中有明定一個單位最多5人
所以今天金管會真的是用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的規定來公費施打疫苗,那也應該只有5人
那今天同樣爆出來的金管會有幾人排定施打疫苗,6人,這6人還不包含金管會的當然委員經濟部長王美花

不是醫護優先?金管會列施打名單挨轟特權 CECC:算第二類
記者 莊鎧毓 / 攝影 吳奎炎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6/05 18:10 最後更新時間:2021/06/05 19:01
目前全台疫苗短缺,中央政策是由醫護人員優先施打,但有民眾發現,新北某衛生所的名單內,裡面有六名金管會的人員,因此被質疑金管會是在耍特權,不過指揮中心解釋,不一定是衛生人員才能幫忙防疫,部分金管會人員屬於第二類,排入名單很正常。
記者莊鎧毓:「位在板橋火車站18樓的金管會,被人踢爆有六名員工被列在,衛生所的施打(疫苗)名單內,但現在不是醫護人員優先嗎,就因此被民眾質疑是在耍特權。」 攤開新北某衛生所的接種資料,6月3日上午場的247人當中,除了金管會裡面的六人外,其餘都是醫護或藥局相關人員,新北衛生局也證實名單正確無誤。 新北衛生局長陳潤秋:「金管會是屬於中央的防疫人員,他是屬於第二類,不是所有金管會的人都可打,我們都會核對資料。」

意思就是依中央規定沒問題,不過民進黨的財委會立委高嘉瑜忍不住開炮,痛批金管會不食人間煙火,還冷血要求金融業不能關閉分行,線上股東會擺爛一年沒規劃,更轟中央施打政策和順序,需要重新檢討。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金管會有部分官員列為,中央的防疫人員。」 疾管署署長周志浩:「因為我們指揮中心是一個,跨部會合作的團隊,很多時候各部會同仁都會加進來運作,有一些是其他部會的,也許會覺得不是衛生單位這很正常,我們整個防治工作是需要大家協力完成。」
面對質疑中央堅持立場,不是只有衛生單位才能幫忙防疫,但為了平息風波金管會表示,名單是疫情爆發前就列入,現在這六人都願意讓給醫護人先打,而對於立委質疑不准銀行關門很冷血。 金管會也已放寬銀行營業時間,共有九大銀行129家分行,都延後開門或提早打烊,金管會滾動修正規定,似乎也想甩開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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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是中華民國有關金融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成立於2004年7月,目標包含維持金融穩定、落實金融改革、協助產業發展、加強消費者與投資人保護與金融教育。
目錄
1 沿革
2 組織
2.1 內部單位
2.2 所屬機關(構)
2.3 駐外單位
3 歷任首長
4 委員編制
5 參考資料
6 參見
7 外部連結
沿革
在金管會成立前,中華民國金融業的管理、監督、檢查、處分權力分別屬於財政部、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等政府機構。由於1990年代起,台灣爆發本土金融危機,多家銀行、壽險出現財務危機,更有數次擠兌風波,因此成立整合金融監督與檢查等權力的機構的聲音與呼籲不曾間斷。
2001年6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正式宣告臺灣的金融市場將朝整合經營的方向發展;有鑑於金融集團跨行合併或與異業結盟者日漸增多,為避免保險、證券、金融等多元監理制度所可能產生諸多的管理問題,行政院擬訂《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
2003年7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2004年7月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以實踐「金融監督一元化」之目標。
2011年1月1日,配合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股權移轉,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移交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2011年6月29日,總統令,修正公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2012年7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施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更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改為6至12人(無給職),其中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和法務部部長為當然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