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 管委會有權任意破壞公有空間及景觀嗎?

拜託, 向各位大大求救!!

社區內已有暗管管線供有線電視提供服務, 但可能是因業者競爭, 管委會自行與他業者簽約後,
竟開放廠商前來大剌剌的在樓梯間樓層銑洞, 璧掛粗大線纜, 並表示已獲得管委會的同意~~
一般都是管委會管理惡住戶, 卻沒想到是管委會搞破壞....

請各位大德指點:

1. 管委會有對社區公有空間及其景觀有絕對生殺破壞大權嗎?

2. 如無, 我應到哪個主管機關進行申訴及糾正?

如有, 我就認了....
2008-12-12 21:07 發佈
由於有接觸社區管委會相關的事宜,所以可以給你一些建議,

首先,廠商說有經過委員會同意,那就請委員會提出會議記錄(需有正式的提案討論跟決議,會議日期及進行表決的委員人數,若人數不過半,則該會議表決都無效),像這樣會影響建築外觀或結構的

正常是需要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才行,如果委員會沒有會議記錄,就要追查是那個委員同意,

是否其他的委員都同意,如果沒有,就是管委會瀆職。

若要申訴檢舉的話,請先詳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看這樣是違反那一條,或是社區規約,確定後,就可以行文給相關單位,像我是住在台北縣,就可以行文給台北縣政府工務局,若是拆鋁門窗之類的就是消防局。

另外,由於跟你們社區的委員都是住在同一個社區,若可以討論商量,就儘量討論囉~~畢竟有緣才會住在同一個社區。

ilin wrote:
由於有接觸社區管委會...(恕刪)


感謝您的解答!!

似乎這是民主之惡, 孤掌難鳴的意見只會換來奚落及白眼, 懶惰的鄉民只能容忍惡劣的政客,
如沒有入世的決心, 最好閉上眼睛, 摀住耳朵圖個清靜....

我承認, 我也有責任, 我認了....
直接跟消防局檢舉,這是最快的方式,而且會被開單,又不怕得罪人,這已經違法好幾條消防法,到時住戶大會你還可以拿這個攻擊他,但前題你要先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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