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社區管委會的權力?

本社區管委條例中有規定:公共區域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否則將逕行告發
所以,各住戶門口不能放鞋櫃、鞋子、雨傘、雨傘架....等私人物品;當然樓梯間或者一樓中庭也不能擺放各類私人物品...
本社區管委會定期抽檢中,有發現一些案例:
1. 某A住戶因於樓層公共空間的牆面上掛畫一幅被舉發不合規定。
2. 某B住戶於自宅門口擺放太多鞋子,違規。
3. 某C住戶於樓梯間防火門上暫掛雨衣,違規。
公共區域不可放置私人物品是為了公共安全,避免因私人物品的堆置影響逃生或各住戶於通行時產生的危險,這類的理由都可理解。
不過,這幾個案例中某A住戶也不過在牆面上擺了畫,我相信那是A住戶想美化外觀而掛上的,連這也被罰?另外,自家門口鞋子擺太多(照片上是五六雙鞋子)除了自己進出不方便外,感覺上也不是很嚴重的事情。還有那個暫掛雨衣的,既然是暫掛也罰就讓人很難接受。

另外,也是社區館委條例中有規定:不可擅自更改外牆之外觀
所以有些住戶因為室內空間不足,將其陽台打掉變更為室內空間後造成原先可以裝冷氣的窗型冷氣空間消失,若要安裝冷氣則需改成分離式。但是"不可擅自更改外牆之外觀"之規定造成住戶也無法安裝分離式冷氣。
這些規定立意良好,但這些應該是有彈性空間吧?
讓住戶整理改善的時間,或是管委會能提出改善方法,而不只是禁止和否決。
感覺上雖然房子買了住戶者本身的名字,但是做的任何變更都必須得到管委會同意才能動。花了幾百萬買的房子卻像只是買了個空間居住,這樣到底合理嗎?
本社區位於中和,其管理之嚴格讓人不覺疑惑:到底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權力是有多大? 有啥法規可遵循?
難道真的是社區管理委員會說什麼就是什麼嗎??

2008-08-22 15:01 發佈
不過,這幾個案例中某A住戶也不過在牆面上擺了畫,我相信那是A住戶想美化外觀而掛上的,連這也被罰?另外,自家門口鞋子擺太多(照片上是五六雙鞋子)除了自己進出不方便外,感覺上也不是很嚴重的事情。還有那個暫掛雨衣的,既然是暫掛也罰就讓人很難接受。


鞋子放門外不會臭嗎?我之前找房子,有大樓允許在門口擺鞋子,一出電梯口
,臭到不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懂嗎?
公共區域儘量不要放私人的東西比較少紛爭。
只要有人起頭,東西會越放越多,之後花瓶啦 腳踏車啦都會出現
,被檢舉就會說掛畫,掛雨衣放鞋子都可以,就.....
EVGA Associate Code: 2XR7V4UXB6SEXV3
是沒錯,如果允許在公共區域放置私人物品就會顯得很凌亂,這我同意也同意這些規定。
只是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在規定之下是否有建議更改的時間和方法??
而不是一昧的禁止卻不願給人活路走下去...

門口放鞋子會很臭,有可能。所以連拖鞋都不准擺?
這樣的規定不夠便民吧??

還是感謝pmwang大大的意見,謝謝!
通常便民 就是隨便的開始

你說臭鞋子不行 那香的鞋子可不可以? 誰來評斷香或臭才公平?

你說拖鞋可以 就難保不會有人說為什麼拖鞋可以 球鞋就不可以

你說雨衣暫掛 也被罰不合理 我到覺得很合理

試問 你私人的東西 又溼答答的擺在樓梯間 如果不小心掉下來 害路過的人摔倒

誰負責? 答案是你喔 這之前就有類似的判例了

那時候就是因為有住戶的鞋子放在公共區域 讓人摔成了殘廢而判賠

其實管委會這麼嚴格 我反而覺得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管委會

而不是一個每個月到了就負責收錢的單位

而且她們這麼用心 也是為了維護整個社區的整齊與清潔

會因為這種事抱怨 才是太自私 都只想到自己方便的人吧
我當過委員
貴社區的這些規定我們也有
如果每件事都是通融一下 那就沒完沒了
你認為無傷大雅 可是社區其他住戶不見得這樣認為
有些事情不嚴格要求 住戶還會怪管委會執行不力
所以 建議你參選你們社區的管委 實際去開會就可以比較清楚了解原因
掛畫雖是好意, 但不合規定就該禁止阿!
掛畫可以, 放鞋子, 雨傘架, 腳踏車卻不行...
標準在哪呢? 這樣不利管理阿.

以雨衣來說, 一般家裡會有曬衣陽台吧!
雨衣晾在那兒比較好喔!

外牆的部分, 很多社區鐵窗裝得亂七八糟, 還盡可能做得越大越好...
很醜, 真的!
要就統一做會比較好~

社區的環境真的需要所有住戶的公德心.
給樓主的管委會拍拍手!

我是認為規定就是規定, 除非你們聯合起來在住戶大會上提議並修訂

否則樓主舉的事項全都是不合規定的

甚至室內空間外堆到陽台上根本就是違建了, 叫來拆都可以!!
前陣子找房子時,
大概看了10幾個社區,
其中兩個社區的每一層住戶有5戶之多,
但住戶們都不會把私人屋品放屋外,
整個樓梯間看起來就是整齊美觀,
也都沒有陽台外推或加裝鐵窗,
為此留下了很好的印象,雖然房價高了點,
但我們喜歡這樣的社區品質,所以買了其中一間
各住戶門口不能放鞋櫃、鞋子、雨傘、雨傘架....等私人物品;
^^^^^^^^^^^^^^^^^^^^^^^^^^^^^^^^

以消防法規來檢視就容昜多了

消防法規定公共空間不得擺放東西,以阻礙逃生動線

若發生火災時因為你所擺的東西讓人在逃生時跌倒,

以至發生意外,你是要負責任的…

而且一般大樓每年應該會委外消防檢查一次,也順便測試一下你家的偵測器

而且這個缺失應該每次都會告知這個大樓!

可以參閱你們大樓的報表,每年一定要支出這筆錢,若廠商沒檢查…

表示OO××

雖然不會發生,但是若發生了它會給你適當的警告…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有點像汽機車版的月經文..

紅燈時~都沒車~我右轉一下就被開罰單...行不行?合不合理?

我先右轉避免造成這條路塞車...

規範在那訂的好好的~決定住入時會看吧..

違規了就別說才不過用一下子...用一下子就沒違規了嗎?


不想為了這些受罰...請申請修改規範比較實在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