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圖唬爛樣
朋友家大樓住戶
舊大樓外面再加裝鐵門 我認為情有可原
但是如果外面加裝的大門往外延伸起碼100cm-200cm
是不是就真的誇張了,確定房屋權狀並無持有廊道空間,這是竊占廊道空間,一開始以為這是違建。
與建管處周旋了幾個月,完全沒有作為也不致電給申訴的民眾,就隨便結案,1999申報請他致電從來沒有。
建管處黃先生,撥電話進去從來沒接過,也不回電
也不派請人員過來審查就隨便處理帶過。
主委也不管,整棟大樓狀況超級多。
麻煩各位前輩看一下是否合理
正常的大門如下

以下皆為加裝鐵門
有些正常門外就直接加裝
有些則是距離100-200公分
加裝後利用空間放置鞋櫃與雜物
把廊道共用空間私設為自有空間使用

















以下則為 建管處回覆
一開始說會發文給管委會
再來說有請一個月改善
再來就說這是正常的 無不正常現象
*順序可能會有錯亂*












大樓很多支出並未開設發票或是直接開設收據並沒有公司印章
我們大樓2萬元內不需要經由大家同意就可以直接處理
所以很多款項並沒有招標或是任何購買依據
所以很多款項都會控制在2萬元內 因為這樣就不需要全體同意
導致調查會計的帳簿很多不明 也沒注意用在甚麼地方
買個燈泡也說直接跟財委的親戚買比較便宜
有失公平
這邊發文同時發給各家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