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屁柴的阿北住台中海線 wrote:社區錢不夠用了 調漲不足 150戶左右 隔壁170戶左右 我們是同期約十年 社區 有沒有合併社區的經驗的 雙方區權會都同意就能合併因你說的好處在我眼中跟狗屎一樣如果你們的社區入不敷出而另一個社區財源滾滾我真的想不出合併的好處是什麼你當隔壁社區真的那麼愛扶貧嗎?
請問您指的是物業合併還是管委會合併?如果是管委會合併,財務也要一起合併,假設A社區剩500萬,B社區剩400萬,那麼B社區應該會被要求補足到500萬;另外社區管理費也會被要求對齊。物業合併,經理只能省50000/2=25000,25000/150=166元/戶。隔壁社區早就習慣走10分鐘到便利店,縱使無此便利也絲毫不影響生活。以上這兩個誘因,耗力甚多,獲利極少,基本上您提的合併,應該很難引請共鳴。
臭屁柴的阿貝 wrote:我們這邊兩個便利店 隔壁要奪走十分鐘 我們片面關中庭的 對面都很想開門 去年他們漲二十。一坪 我們漲五元一坪 不要ㄕˇ來駛去 拉低01素質 如果是我的社區我一定會拒絕畢竟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而且一天才去幾次便利店..為了十分鐘..要花一輩子去補貼一個無底洞XD簡單點看如果只是為了什麼你說的合併 經理剩一位 管330戶其實管委會跟本不需要合併直接談好就行了..經理費一人一半就解決了管理費各收各的..經理一個人處理二邊的社區..跟本不是問題你們開中庭..對方付一半的經理費用..簡單又直接旦你一直想合拼一直想把對方的管理費納入你們能使用的範圍為什麼??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