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廈詭故事(一)對門屋主黃老師一家分三段侵吞共用天井區域

華廈詭故事(一)對門屋主黃老師一家分三段私吞共用走道
華廈詭故事(二)從我整修本華廈一樓說起_7F搶當管理、侵佔頂樓(監守自盜)
華廈詭故事(三)7F阻止別人霸佔B1,自己卻侵佔頂樓!
華廈詭故事(四)6F營建署城鄉所長,換百萬電梯搞黑箱霸鄰
華廈詭故事(五)6F營建署城鄉所長,鄰居當部下命令,又要搞黑箱!
華廈詭故事(六)6F營建署官員私允諾7F蓋違建,國王分封賜地



(歷史清一清,反正沒血緣關係)



宜蘭住百公尺遠的親戚,從小叫阿姨/姨丈,
為何揪台北買房子門對門後親戚關係變了調?一切都是因為「」,
貪....兩戶中間公共天井走道這一塊
貪....沒有繼承權別人的遺產.....
貪....讓這一家老師現出猙獰原形
(本棟30號7F、B1林桑侵佔野心更大)

華廈詭故事(一)對門屋主黃老師一家分三段侵吞共用天井區域

對門28號2F屋主--黃家--遠親--表姨/表姨丈
在宜蘭這一家都是老師 可謂老師世家
宜蘭國中老師
宜蘭大學老師
開設詠樹文理補習班,兒子媳婦擔任補教老師


老師會教學生...侵佔大樓公設嗎?

老師會教學生...趕對門鄰居/親戚搬家把房子賣自己嗎?

老師會教學生...去貪爸爸 的弟弟 的孫子 的法律繼承嗎?

老師會教學生...把鄰居/親戚的剛完工新裝潢鋸一個大洞嗎?

老師會教學生...幹壞事,再如黑道派小弟出來頂罪嗎?

老師會教學生...扯謊嗎?


(注意:30號2F沒做任何沒公德、違法、侵佔、或侵犯他人法律權益的行為)
華廈詭故事(一)對門屋主黃老師一家分三段侵吞共用天井區域
恥度無下限:左右兩戶共用的走道,你敢不吭一聲侵佔嗎?
厚顏世界級:趕鄰居搬家,房子便宜賣自己,天下有這種事嗎?
禮義廉無恥:跟叔叔的孫子要他繼承的遺產,你開得了口嗎?
台灣正蕃仔:無緣無故把隔壁鄰居新裝潢鋸一個方塊大洞,你敢嗎?
羞恥狗咬走:兒子犯刑事毀損罪媽媽頂罪,你聽過嗎?
未見未笑:扯謊某間房產在你名下,你說得出口嗎?


28號和30號中間有一個共用的[走道天井]
走道靠左28號那邊,天井靠右30號這邊
參考下方7F照片,7F走道沒有被圍起來佔用保持原樣
由電梯左側的走道經過天井旁可通往28號&30號的後門
華廈詭故事(一)對門屋主黃老師一家分三段侵吞共用天井區域



從頂樓向下拍七樓兩戶共用的走道和天井
華廈詭故事(一)對門屋主黃老師一家分三段侵吞共用天井區域

要如何把共用的天井區域 變成28號2F黃家的呢...
分三階段不吭一聲地佔起來:
1. 最早趁30號出租期間房客不管事,裝鐵窗門把走道圍起來三分之二

2. 後本人居住趁本人在國外拆28號後門、室內外推隔起木牆,木牆延伸到30號這邊把我大窗戶封死當他家儲藏室 (我家大窗戶就是30號七樓後門位置,我家後門在照片右下角看不到的位置)

3. 最後在電梯左側走道出口裝鐵門,把整個走道納為己有


參考3F天井走道,30號3F天井走道的大窗戶及後門的位置與二樓相同。
(3F走道女兒牆釘木板加高防人爬上來or掉下去)
華廈詭故事(一)對門屋主黃老師一家分三段侵吞共用天井區域

28號2F黃家自住30載,新房客(前空姐)一來--明顯是來延續黃家老師們的歷史仇恨值
華廈詭故事(一)對門屋主黃老師一家分三段侵吞共用天井區域



你有這樣的 [鬼親惡鄰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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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鄉親應多多認識黃老師一家..
無是非黑白、無法無天的行為...


再決定要不要跟黃老師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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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24 發佈
gbffgbff wrote:
你有這樣的 [鬼親惡鄰 ]嗎?..(恕刪)


這很常見啊,我社區的主委聯合一堆人對我搞訴訟詐欺,因為騙不過我,所以去騙法院,然後這些人在社區一樣大聲說笑,對自己的行為完全不會感到羞愧。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想要維護好社區,後來發現只要保護好自己即可,花時間在那些住戶身上只會讓自己在社區裡樹立敵人,他們絕對不會因為你而改變,反而會聯合起來搞你,所以可以肯定跟你說,因為是整個社區集體違規,所以再過一段時間你就會開始過的很辛苦,然後就會開始準備搬家。
如果你們最後鬧上法院,法官因為不懂社區生態,所以會希望你不要那麼計較維護好鄰居關係,但我猜你不會退讓,所以法官會說你要規矩,不要鄰居,他也沒辦法,最後法官會判你勝訴。
事實上因為已經開戰了,若退讓等於自己承認錯誤,會變成流浪狗在社區內的地位都比你高。
陳小春2525 wrote:
這很常見啊,我社區的...(恕刪)


Misery Loves Company.(悲慘愛找伴)

不要把自己的麻煩、悲哀找情感投射 找另一個寄居蟹殼

你我情形完全不同


你必須停止對我如果..如果..如果...幻想式的假設、猜測、揣測後果...

在「台灣最美麗的風景_在樓梯間」我附上兩張照回覆過你我如何解決對門堆放垃圾之問題

除了二樓鬼親戚想獨吞走道天井填平當自家用 而趕我搬家房子賣他(不是因為垃圾)

其他樓層並沒有堆放垃圾的問題

其他樓層也沒人驅趕買第一手新成屋的我家搬走


再說一次 你我情形不同 不要找伴 不要發揮想像 不要製造劇情

7F 6F 5F 4F..樓梯上20年以上的飛天大鞋櫃、爬梯大鞋櫃...我多年與鄰為善 睜一眼閉一眼

直到今年認為是時候了 一月貼出新聞畫面公寓大廈條例罰則的公告

公告長達6個月 耐心又良意地提醒改善

七月建管處介入 終讓本棟長年樓梯間當自家堆雜物鞋櫃的違法史走進歷史

再說一次 你被告與本華廈情況完全不同

本樓住戶侵佔公設、違反消防法、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本戶完全守法

你千萬不要.................(悲慘愛找伴)
gbffgbff wrote:
.再說一次 你被告與我的情況並不相同 千萬不要(悲慘愛找伴).(恕刪)


從沒找你當伴,我不習慣找男生當伴也不覺得我自己倒垃圾被告很悲慘,別人錢多要付7萬律師費告我想要自己倒垃圾又如何?只是給你建議,以後你就慢慢以你自己的方式處理吧,我不會再回你,然後別人也不會同情你。
你自己也千萬不要把我想成悲慘,我跟你情況確實不同,我只有自己倒垃圾的問題而已,而且別人要付垃圾處理費又要為了我付律師費,但我都不用,而且以後有很大機會都不用付,所以也從來沒想過這樣情形會很悲慘要找人當伴,你就繼續發文吧,我安靜看就好,這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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