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大樓(15F),主委一人主導做了下水道工程花了100萬,
其中知情人說本來大樓排汙管應該是從1F接出去,結果工程做完是從B2抽上去,
結果說市政府驗收沒過,也沒說為何,所以這幾年都沒收排汙費,有這樣的好事?
但問題來了,我們這邊1F和B1的住戶,每到颱風,大雨時就心驚膽顫,必需要去手動關閉閥門,
因為汙水都會倒灌上來,之前保安忘記關閥門,已經發生4次糞水倒灌,大樓也沒說如何解決,也沒賠償
想請問這是工程沒做好還是正常的?
如果大樓排汙工程真的有問題,要去找什麼單位投訴?
我們這些1F跟B1的住戶汙水是排到B2,
想請問有沒有什麼我們1F跟B1住戶可以自己施作的工程,可以防止倒灌?
numenyan wrote:
幾年前大樓(15F)...(恕刪)
請直接詢問市政府水利局汙水下水道科,是否有登記與接管下水道,
社區管委有責任把此事解決,如下有連結請仔細看內容提及方法,
公寓大廈的困擾-公共排水管倒灌
網路上也可搜尋"汙水倒灌"的影片看看其他實際案例與解決方法。
其中知情人說本來大樓排汙管應該是從1F接出去,結果工程做完是從B2抽上去,
答:一人主導係「未經管委會決議(會議紀錄公告給所有在繳管理費的區權人看)」
且金額應該(不確定,要看貴社區規約)已超過主委的權限,
照理應該依據立法院頒佈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
「共用部份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如果未依合法程序進行決議(以您個人片面之詞來看)是可以向政府機關舉報
由您個人身為區權人的名義向該主委進行司法訴訟
(法規明文訂定,刑事案件是無法以管委會名義擔任原告身份,僅民事案件可以)
結果說市政府驗收沒過,也沒說為何,所以這幾年都沒收排汙費,有這樣的好事?
答:這個很爭議,我估計未來衍生出來的相關費用、罰鍰會很可觀
但問題來了,我們這邊1F和B1的住戶,每到颱風,大雨時就心驚膽顫,必需要去手動關閉閥門,
因為汙水都會倒灌上來,之前保安忘記關閥門,已經發生4次糞水倒灌,大樓也沒說如何解決,也沒賠償
答:這部份有解決方式,但具有部份爭議(法律漏洞),有需要可以加入
Line社群詢問「全國社區大小事交流討論」裡面都是專業的管委會委員
或者可以加入Line社群「全國公寓大廈總幹事聯盟社團」有法律顧問、公寓大廈協會理事長
還有營建署官員在裡面,也有經驗老道的資深總幹事可以協助您了解、解決這問題。
想請問這是工程沒做好還是正常的?
如果大樓排汙工程真的有問題,要去找什麼單位投訴?
答:沒有看到峻工圖及施做細節,無法判斷是否符合建築法規及廢(汙)水簡易排放標準
建議提供具體資訊,才會有正確的答案。
避免到時要反擊主委時,才發現自已得到錯誤資訊,被該主委反將一軍。
我們這些1F跟B1的住戶汙水是排到B2,
想請問有沒有什麼我們1F跟B1住戶可以自己施作的工程,可以防止倒灌?
答: 該主委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示範(擅自決定集合式住宅之事務)
建議您別跟他一樣,這樣就跟他沒什麼兩樣了
以合法程序進行會議議案之表決、同時也以合法管道向該主委求償還給全體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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