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再一請教:如住戶在搬運貨物時,經常使用推車,並於經過自家大門鐵門檻時產生突發性撞擊聲響,長此下來實不勝其擾,嚴重影響自身作息與生活品質。是否有可處理這個問題的建議方法,再次謝謝大家!
二.再一請教:如住戶在搬運貨物時,經常使用推車,並於經過自家大門鐵門檻時產生突發性撞擊聲響,長此下來實不勝其擾,嚴重影響自身作息與生活品質。是否有可處理這個問題的建議方法,再次謝謝大家!
針對您的問題,這可以從法律、管理、檢舉 三個方面來處理。因為管委會態度消極,您可以直接尋求公權力介入,確保此事獲得解決。
📌 方案一:確認是否違反建築法與區分所有權公約
(1) 住家是否能作為商業倉儲用途?
根據**《建築法》第77條與《都市計畫法》,住宅區建築物不得作為倉儲或商業物流用途**。如果該住戶的行為涉及商業用途,您可以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使用管理科 檢舉。
✅ 行動方式:
• 聯絡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電話:(02) 2960-3456 分機 8945),詢問「該社區是否屬於住宅區?住戶是否可以進行物流拆箱、貼標等商業行為?」
• 詢問話術:
「您好,我住在新北市**(社區地址),本社區為住宅區,但有住戶長期僱用工讀生進行拆箱、貼標、重裝貨物**,並且使用社區公共空間暫放貨物等商業行為。請問這是否違反住宅使用分區規定?可以申請調查嗎?」
⚠ 如果該行為違規,工務局可以:
• 要求立即停止商業行為
• 開罰或勒令改善
• 最嚴重可能強制停業
📌 方案二:違反區分所有權契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2) 是否違反社區管理規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34條 規定,共用設施(如電梯、公共空間)不得被個人占用或過度使用。該住戶利用電梯如同貨梯,已影響其他住戶權益,您可以:
1. 向管委會正式提案(即使他們消極,也必須記錄)
2. 向地方政府檢舉(新北市政府社區管理科)
✅ 行動方式
• 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檢舉(電話:(02) 2960-3456 分機 7874)
• 詢問話術:
「您好,本社區(社區名稱與地址)內,有住戶長期進行商業貨物拆箱、重貼標籤與物流運送,且占用公共電梯與社區空間,影響其他住戶使用權益。管委會消極處理,我應該如何提出正式檢舉?」
⚠ 可能的處理結果:
• 政府介入,要求住戶限期改善
• 如果違規,可能罰款或要求停用公設
• 如果該住戶無法提供社區使用權限,可能遭遇住戶聯合提告
✅ 最佳行動策略
1. 先向工務局確認該住戶行為是否合法,若違規則立即提出檢舉。
2. 聯合其他住戶發起行動,透過集體壓力逼管委會處理。
JXXCPZ6H wrote:
一.各位前輩...(恕刪)
JXXCPZ6H wrote:
一.各位前輩好,我住在新北市,我社區某住戶的公司設於其他地址並不在自身所住社區!而其為了自身便利,連續2年多在社區僱用工讀生進貨拆箱並重新貼標籤後,重新裝箱出貨!該住戶長期且高頻率地使用社區電梯搬運貨物,使得30餘戶共用的1部電梯如同其專用貨梯!其更甚而將貨物裝箱後置放於社區的公共空間,等物流公司來收走!社區同棟其他30餘住戶,常有等待電梯的不便情形,縱然住戶有感此舉不僅可能加速電梯設備的耗損,影響使用壽命,甚至造成額外維修成本。然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求救於管委會,因為住戶的父親是地主戶,管委會也消極處理,祈請各位前輩賜敝人寶貴意見,真的很感激大家!
二.再一請教:如住戶在搬運貨物時,經常使用推車,並於經過自家大門鐵門檻時產生突發性撞擊聲響,長此下來實不勝其擾,嚴重影響自身作息與生活品質。是否有可處理這個問題的建議方法,再次謝謝大家!
除了在公共空間堆放物品有爭議外
其他的事都沒問題
合理合法...不能接受請搬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