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承租住戶幾十年來將此公寓2樓,1樓,地下室佔為己有,將附近跟鄰居收取的資源回收,全部侵占,甚至四處還請附近住戶可以來此堆放資源回收。經住戶多次提交有關單位檢舉後,現在改將自己機車停在門口,將收回來的資源回收,改放自己機車上,請問有法則或申訴窗口嗎?
ppn487 wrote:該承租住戶幾十年來將此公寓2樓,1樓,地下室佔為己有,將附近跟鄰居收取的資源回收,全部侵占,甚至四處還請附近住戶可以來此堆放資源回收。經住戶多次提交有關單位檢舉後,現在改將自己機車停在門口,將收回來的資源回收,改放自己機車上,請問有法則或申訴窗口嗎? 所以1樓2樓和地下室是該住戶所有囉??那你認為??該住戶在摩托車上放回收物的問題是什麼??影響到你什麼了??還是因為你想停車沒辦法停所以你不爽??
MIDAP wrote:只要錄影有拍到他的資收物和分類的垃圾落在地上就可以檢舉,檢舉是很有效的。環保局阿警察阿會一直來開單不讓他堆置資源回收物。因為隨意堆置回收物會有髒亂和造成火災隱患的問題,現在管得很嚴格了! 不一定我的經驗,他們會問這是有主垃圾還是無主垃圾開單的單位是環保局...但不一定會開單清理垃圾,是通報當地清潔大隊然後...會接到清潔大隊的求情電話,幫撿破爛的求情奇怪,不是說我的個資不會洩漏給承辦人員以外的人嗎?垃圾清了...幾天後垃圾又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