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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社區繳管理費的法律依據

請問各位,本社區因為長期沒收管理費,費用已經見底了,要重新收費,目前有3分之2住戶同意繳費,但怕有些住戶不想繳費,想請問有沒有什麼法律條例可以強制住戶繳費的?
2025-01-05 21:23 發佈
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確實有相關法律條文可以用來強制住戶繳納管理費。
法律依據與處理方式
1. 管理費繳納的法律基礎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如電梯、樓梯、公共設施等)的修繕、管理與維護費用,應由區分所有權人(即住戶)按其共有比例分擔,或依社區規約的約定執行。這意味著,住戶有法律義務繳納管理費,即使他們未實際使用公共設施,也不能以此為由拒絕繳費。
2. 強制繳費的法律條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明確規定,當住戶積欠管理費超過兩期或達到一定金額時,管理委員會可以採取以下法律行動:

催繳通知:管委會應先以書面形式(如催繳通知書或存證信函)通知住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繳清欠款。
聲請法院支付命令:若住戶仍未繳納,管委會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住戶支付欠款及遲延利息。
強制執行:若住戶在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後仍不繳納,管委會可聲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包括查封住戶財產或房屋。

3. 嚴重情況的處理
若住戶長期拒繳管理費,且累積金額達到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的1%,管委會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向法院訴請強制遷離該住戶,甚至要求其讓出區分所有權,並進行房屋拍賣以償還欠款。
實務建議
1.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社區的管理費收取標準與相關規定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若目前已有三分之二的住戶同意重新收費,建議召開正式會議,並將決議內容記錄在案,以確保法律效力。
2. 催繳流程

公告與提醒:可在社區公告欄張貼欠繳名單,但需注意避免侵犯住戶隱私(如僅公佈樓層號碼而非姓名)。
寄發存證信函:對於長期欠繳的住戶,寄發存證信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催繳方式,並可作為日後訴訟的證據。

3. 法律行動
若催繳無效,管委會可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住戶支付欠款及相關費用。此過程中,需妥善保存所有催繳通知、住戶簽收證明及管理費收支明細,作為法律依據。
4. 協商與分期付款
對於確有經濟困難的住戶,管委會可考慮與其協商分期付款方案,以減少法律糾紛。
開會決議即可。
既然有多數的住戶同意,
那就找幾個熱心的住戶,
一起籌備區域所有權人大會,
籌備工作的花費,保留收據、發票,
到時候都可以申報。
籌備工作不容易,而且要提前公告,
出席戶數須達一定比例才能合法開會,
會中要表決很多議題,
甚至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逐條審議,
然後還要決議需要哪些支出,
需要收取多少管理費才能收支平衡,
甚至要預估將來的修繕費用,
如頂樓防水,電梯纜線汰換,
都是不小的開銷。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具有強制性,但住戶不繳,後續有強制力遷移(還要滿足各種條件以及時間累績),除非真的很刁寧願拿去請律師打官司也不願繳,或是只繳部分。
娘家媽媽社區有住戶惡意不繳
主委都一律寄存證信函
過沒幾個月
她們那幾戶就都補繳了
wuwo wrote:
本社區因為長期沒收管理費,費用已經見底了


這樣看來社區也不太缺錢

那就辦些活動,每年抽獎~
當然這是要有繳費的住戶才能玩
殺人熊

費用還沒見底才能這樣玩, 有繳錢的才可以合法嫖竊以前的資源...現在費用都見底了, 抽獎的獎金誰出?

2025-01-06 9:36
flybo

也對!太晚提出了~ 今年先開會說明遊戲規則,明年過年才能辦了。但有個問題是假如錢都用完了?也就是說公設已經許久沒大保養了吧? 明年有錢玩嗎?

2025-01-06 15:44
沒繳管理費的
一律不能使用公設
包括信件包裹要自己收,物業完全沒義務處理
垃圾要自己去外面等垃圾車,不能使用資源回收室
不能搭電梯
還有所有公共區域都不能使用
也不能踏入
這樣應該很合理吧
Godfinger

很合理,但規約沒訂定明確禁止就不行,就算訂定禁止項目,也不能影響住戶進出住家 (例如禁搭電梯,但可以只保留一個磁扣給住戶使用),這些前提都是規約已經有明確規範才可實行

2025-01-06 10:17
flybo

真這樣那2、3樓的住戶 不繳錢也不會怎樣

2025-01-06 15:48
1. 社區有成立管委會 ?
2.管理費調整需要區權會 2/3出席 3/4同意
3.會議結論報備後始能執行
wuwo
wuwo 樓主

社區有管委會,只要動用大筆金錢都會開住戶大會

2025-01-06 10:27
wuwo wrote:
請問各位,本社區因為...(恕刪)

你說長期沒收,這樣聽起來是有區權會、管委會的機制?

你們可以由主委提出開會需求,或任何住戶出來連署召集,重新召開臨時區權會確認要收費,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戶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三分之二(面積)以上出席,3/4以上同意,也就是1/2以上同意即可。你說有2/3以上住戶同意,那應該蠻容易達成的。

反對方可以提起反對意見,七天內找到超過半數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區分所有權比例超過1/2來反對就行,否則決議就是通過,是有法律效力的喔!不繳錢管委會可以催繳進而強制執行。

你的問題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能解答,不懂可以問物業公司,他們都很有經驗,不過長期沒收我看大概也是沒有物業管理,那就自己多找找資料吧!
wuwo
wuwo 樓主

社區有管委會,每年都會報備區公所,因為之前有請管理員時住戶都有繳費,後來沒有請管理員後就沒再繳了,一直用之前繳費的結餘

2025-01-06 10:30
wuwo wrote:
請問各位,本社區因為...(恕刪)

"本社區因為長期沒收管理費",

很想知道後續情況期待續發喔,

上述樓很多人都給方法與條款,

實際貴社區還有人敢當主委嗎,

一旦斷繳現今三分一就是不繳,

區權會上會有1/3否決任何條款,

現實面上很難正常收齊管理費,

先坐好位置等你執行好消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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