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權大會在中庭召開,很多住戶看到中庭的水池有養魚,但是水的高度只到魚的高度,紛紛說水太少了。
於是我向管理員詢問那個水池是誰負責的水的高度是不是正常的?
管理員說因為他們在清理水池,所以把水放掉了,等一下清理好就會加水。
隔一星期我又去看了中庭的水池,發現水還是一樣那麼少,其中一隻大魚已經不見了應該是死了,上次就是看到水太低了,牠連動都無法動,看著非常可憐。
於是今天我去管理室詢問:
請問中庭的水池是誰負責的?請問那個水的高度是正常的嗎?
管理員先是說上次我反應之後他已經有澆水了,但是他說水不能太高,然後他就叫我向總幹事說。
總幹事坐在旁邊正在吃便當,那是早上九點,可能因為吃飯被我打斷了,他的口氣很差,對我大吼大叫說水就是只能那麼多,還說看我要加多少水自己去加。講了半天,堅持不去做他們的工作。還對我吼叫「你去上班」,叫我不要在那邊講話。
我說我是住戶,水池是公共設施,難道我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浪費了我很多時間總結就是他們連加水都不願意。管理員還說水池不是他負責管的,他只是負責收包裹。叫我跟總幹事講,那個總幹事早就不理我了,自己在那邊吃他的便當,明明是在上班時間。
後來我查了很多資料,發現養魚的時候水的高度至少要是魚長度的三倍,一般都是五六十公分高度。
而那個中庭水的高度,我覺得可能不到15公分。
我很少去管理室反應問題,每一次我去的時候都會有老住戶坐在那邊休息和管理員聊天。
那些老住戶都特別愛幫管理員講話,在我離開管理室的時候他們三個在那一言一語的說我浪費水那些水也是住戶要負擔的。
我真的覺得台灣社會普遍存在那種是非不清的情況,連最基本的觀念常識都要人去提醒,然後寧可花時間在那邊爭論堅持不改,然後再找一些不明是非的人來支持他們,就以為人多勢眾就是對的。
那是一個噴水池,如果裡面沒有那麼多魚,我是不會有任何意見。住了幾年我也是最近才發現裡面有魚。
我就是不忍心他們這樣虐待那些魚。
那個水的高度只有噴水池的10分之一。
同一個管理員第一次我詢問的時候跟我說他們是在清潔水池,所以把水放掉了會再加回去。
隔一個星期卻說水不能太多,有住戶認為是浪費水。
今天一開始跟我說上星期他有去澆水了,講到最後跟我說水池不是他管的,如果不是他管的,我需要浪費那麼多時間跟他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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