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君 將社區內多餘的私有車位出租給非本社區住戶的 乙君。双方有簽署車位租賃合約及留存 乙君身份證影本。
但是 社區管委會的規定須要甲君提供 乙君身份證影本及双方合約,並且要複印留存下此資料。
請問 大家這管委會委 的作法會違反個資法嗎?這合理嗎?
adkip75026 wrote:
甲君 將社區內多餘的私有車位出租給非本社區住戶的 乙君。双方有簽署車位租賃合約及留存 乙君身份證影本。
但是 社區管委會的規定須要甲君提供 乙君身份證影本及双方合約,並且要複印留存下此資料。
請問 大家這管委會委 的作法會違反個資法嗎?這合理嗎?
這有點像仲介..仲介找人幫我代租車位
OK..仲介找了乙君來承租車位
我沒出面全部都有仲介處理的前題下
双方有簽署車位租賃合約及留存
那..仲介事後把簽約的資料給我
仲介會不會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如果規定是在你出租前就存在
那管委會的作法不會違反個資法
真違反也是你違反
因為這規定是你在簽約前就要事先告知承租方的
承租方知情且同意你才出租車位
事先如果你沒告知..那問題是你..而不是管委會
還有..我覺的合理
畢竟車位出現爭議時
你要管委會找你還是找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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