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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社區停車場停車問題如何解決

家裡社區地下停車場大概分成兩種區域,一種是一整排一字型的,另一種是L型的,我們的車位是在L型的短邊上。
社區裡停車位的使用是可以停一台汽車+一台機車,我們鄰居會把機車停在汽車後面,所以我停車的時候都會特別注意把車停前面一點,不然後座門根本沒法開。本來想說自己停車開門小心一點就算了。
有一次,鄰居報警說我們車門刮傷它機車的前檔,結果我們跟警察去樓下,我說因為他們這樣停我停後面一點車門根本開不了,所以我都停比較前面,開門測試也是根本不會刮到,結果隔天要出門的時候,鄰居把機車整個幾乎要碰到我後車門,後門整個開不了,後來我們直接跟社區總幹事說,當月管委會開會的時候,就把兩邊找去協調,對方一直說他有繳停車場管理費,只要停車不超出格子就好,我說你們這樣停車我後門不好開車,而且我小孩才快兩歲,多數時間我自己接送保姆不可能先下車等我把車停進去,當次主委就問我們要不要直接去停車場喬位子,喬到兩邊都滿意。
剛喬完幾天,大家都還照結論停車。結果上星期開始,對方不只沒有照當時喬好的方式停車,一個是把機車停靠近我的格子,最不能接受的是把車子反過來停,變成排氣管的方向就在我後車門下車的地方,萬一他剛熄火,我們下車不小心真的就有可能燙到。然後對方還跟總幹事說我們沒照當時的協議停車,把車子停的太靠近他們的位子,我立刻把當時喬好的照片給總幹事,證明我們就是照協調結果停車。
其實他們這樣停車不要說危險,我們機車根本沒辦法停後面,他們的機車整個塞住通道,連我旁邊的車主都把機車停前面,但我為了可以開門,我車子已經往前停了,根本沒餘裕讓我停機車了,

我想問這樣問題要怎麼解決?
1. 區權人大會提案,規定機車一律只能停汽車前面,但怕一字型的住戶覺得不干他們的事。
2.這樣可以檢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嗎?

請教各位達人幫忙,感恩
2024-08-12 22:22 發佈
pilne wrote:
家裡社區地下停車場大...(恕刪)


不太懂,但是機車也是在車位裡嗎?

如果停在車位外,已違法,直接向主管機關檢舉,大家都別停
這種屬嫌隙已深
尤其社區內的事
法條不太管用啊
就鬧到不可開交
再用強硬的手段
曾看過在停車線
立木擋牆釘鐵釘
來個要搞ㄧ起搞
反正都撕破臉了
pilne wrote:
家裡社區地下停車場大...(恕刪)

他如果停在他的車格內的確沒有違法,你就算在區權會提議,別人也不可能因為你一個人,大家都不要停,結論無解
區權會的權力沒這麼大。車位就是車子在他的停車格內要怎麼停都可以,沒有權力去限制別人怎麼停,也沒有權力去限制機車不能停在自己的汽車停車位。如果機車是停在停車格外還能處理,在停車格內你拿他沒辦法。
既然雙方都已經喬好了還會故意這樣停,我是不相信無風會起浪,我比較有興趣對方的說法。
寶貝好壞

停車場雖然大家都有產權, 但是屬於約定專用的公設所以區權會決議也是要遵守, 並不是私人財產愛怎麼停就怎麼停就像有的規約只能放一台, 也有兩台,也有全面禁停機車的

2024-08-13 13:56
這種舊大樓都是這個樣,汽車停車格還可以停機車/娃娃車/腳踏車,無解。我住的大樓就規定汽車停車格只能停汽車,機車/腳踏車都有停車格,家裡有多台機車就要跟無停機車需求的鄰居租停車格,我沒機車,我的機車停車格組給鄰居一個月200元。
pilne wrote:
我們的車位是在L型的短邊上。社區裡停車位的使用是可以停一台汽車+一台機車,我們鄰居會把機車停在汽車後面,所以我停車的時候都會特別注意把車停前面一點,不然後座門根本沒法開。本來想說自己停車開門小心一點就算了。





所以應該是圖面上的情況
社區讓大家在停車格內可放一台機車加一台汽車
你說對方的機車停在靠近你的後車門處,所以沒法開門
要求對方需把機車放車前方向

但是,對方並沒有超出車格範圍
也符合一台機車一台汽車
基本上就是無解…
寶貝好壞

如果改成 你車頭進車位就可以避開了嗎? 頂多就是比較難出來而已

2024-08-13 13:58
pilne wrote:
社區裡停車位的使用是可以停一台汽車+一台機車,我們鄰居會把機車停在汽車後面,所以我停車的時候都會特別注意把車停前面一點,不然後座門根本沒法開。本來想說自己停車開門小心一點就算了。


請後座先下車,再停進去,不便但也解決了。

我家社區因為機車位不足,礙於增設法規,也是規約修改開放汽車位能增停乙輛機車,不限前後,只要求不超出車格。

若對方刻意將二輪靠近車體,您也可以拍照指證車漆被刮傷等。

聽你描述,您碰到惡鄰居了。
停車場停機車就是爛
pilne wrote:
家裡社區地下停車場大概分成兩種區域,一種是一整排一字型的,另一種是L型的,我們的車位是在L型的短邊上。
社區裡停車位的使用是可以停一台汽車+一台機車,我們鄰居會把機車停在汽車後面,所以我停車的時候都會特別注意把車停前面一點,不然後座門根本沒法開。本來想說自己停車開門小心一點就算了。
有一次,鄰居報警說我們車門刮傷它機車的前檔,結果我們跟警察去樓下,我說因為他們這樣停我停後面一點車門根本開不了,所以我都停比較前面,開門測試也是根本不會刮到,結果隔天要出門的時候,鄰居把機車整個幾乎要碰到我後車門,後門整個開不了,後來我們直接跟社區總幹事說,當月管委會開會的時候,就把兩邊找去協調,對方一直說他有繳停車場管理費,只要停車不超出格子就好,我說你們這樣停車我後門不好開車,而且我小孩才快兩歲,多數時間我自己接送保姆不可能先下車等我把車停進去,當次主委就問我們要不要直接去停車場喬位子,喬到兩邊都滿意。
剛喬完幾天,大家都還照結論停車。結果上星期開始,對方不只沒有照當時喬好的方式停車,一個是把機車停靠近我的格子,最不能接受的是把車子反過來停,變成排氣管的方向就在我後車門下車的地方,萬一他剛熄火,我們下車不小心真的就有可能燙到。然後對方還跟總幹事說我們沒照當時的協議停車,把車子停的太靠近他們的位子,我立刻把當時喬好的照片給總幹事,證明我們就是照協調結果停車。
其實他們這樣停車不要說危險,我們機車根本沒辦法停後面,他們的機車整個塞住通道,連我旁邊的車主都把機車停前面,但我為了可以開門,我車子已經往前停了,根本沒餘裕讓我停機車了,

我想問這樣問題要怎麼解決?
1. 區權人大會提案,規定機車一律只能停汽車前面,但怕一字型的住戶覺得不干他們的事。
2.這樣可以檢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嗎?

請教各位達人幫忙,感恩


如果你們的區權會有通過並寫進規約..

停車位能以停一台汽車+一台機車

那對方只要停車不超出格子就好

你不好出入或開車門是你家的事

而且他們的停車並沒有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停車位不是他們劃的

依規定他們合法的停在他們的位置內

那他們的權益就該受到保障

而你的車...

賣掉..去換台小車就能解決你的問題了

汽車格有他法定的停車格呎吋規定

這規定對小車很友善..旦對大型車.......................

加上你們的社區又想塞台機車在停車格內

所以去換台小車..有多小換多小..到時你想怎麼開門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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