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者是蟬連兩屆委員的房子
我們社區當初在賣就說只有1樓是店面,號稱樹林最高住宅區
但這位委員他買了之後,都沒來住,把房子當瑜珈工作室,開放很多外來人來練瑜珈
一開始覺得還好,人不多,以為只是朋友拜訪! 但後來愈來愈多人來
瑜珈上課巔峰時刻,非米蘭文華住戶學員來上課,外來的人很多,蠻誇張的
管理員打聲招呼都知道是來上瑜珈課的,穿瑜珈服裝,拿瑜珈墊,簡單審核登記,大批外來人就可以搭電梯上來
管委會卻口口聲聲說,住戶私領域,不能被打擾....雖說公設電梯是公領域,但也不能每次有規律都這麼多外人來吧?
上課巔峰時刻...真的住這裡的住戶要出門...卻要排隊等電梯
電梯我一次按兩台,真的不想等,也不想跟一群人擠一台電梯
這位委員還曾教育我,電梯要按哪一台,哪一台不能按...
他這裡是用自住模式,沒設立公司....不知道用意是什麼? 照理說應該要設立公司,才能這樣開瑜珈工作室?
跟管委會反應也沒用..反而拍片教育住戶電梯要怎麼按..大概是擋人財路,沒人敢處理
看到就是管理員被喊一聲 某某弟管理員 來 幫我開門, 都很乖, 馬上替委員開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