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su1231 wrote:alexsu1231 wrote:各位大大:請問管委會...(恕刪)管委會自定了這一條,這種不需要區權會同意嗎?3、若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委員會決議收取照明清潔費,使用權人不論車位是否使用, 為什麼不用編輯,一定要自問自答! 有人為了能登上熱門討論區,自問自答好幾樓,看了就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