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機車停車位不足
有的家裡有很多個機車停車位
有的人家裡好幾台機車卻連一個機車位都沒有
管委會說規定是有人不要的停車位,別人才能申請
新大樓都是用抽籤的
我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出來應該要抽籤才公平
不然後面搬進來的住戶永遠都沒有車位可以停
結果那個人居然說
他們二十幾年前搬進來的時候就決定了,後面人要機車位需要他們同意
我問你是說要既得利益者同意嗎?
機車位是共有的
永遠都被固定的住戶霸佔
新住戶要求公平,還要那些霸佔的人同意
新住戶是乞丐嗎?
同樣付管理費,同樣對房子有所有權
要求公平還要被那些長期霸佔的人兇
這就是台灣
沒有什麼公平正義
都是為了私人利益在逞兇鬥狠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