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我們社區的管委會在發開會通知時都沒有把要表決的議題寫在上面這樣是不是有違反程序呢?有沒有大大可以分享相關規定?
我是看到電梯上的管委會開會記錄有提到要把一些議題放到區權會上討論,這算公告嗎?
另外,我們社區是有通過只要一半的人參加就可以開區權會。剛剛網路上有看到如果有重大議題還是需要2/3以上出席才可以,這是正確的嗎?
謝謝各位站友

沒有投票議案

alexsu1231 wrote:
各位站友:想請問一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