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圈的那台是有爭議的摩托車,
因為他家是字母車位,所以他無法從他們家進出。
然後呢,他就移開我的腳踏車和摩托車從我家的車位進出
(管委會表示那裏就是公共區域,四周的車都可以停)
(但平常我們家的車都要出門上班,他也一直霸佔著那個位置)
一直以來我想說基於鄰居有好我都讓他過
直到他把我的車鏡撞壞又沒道歉
現在好了,管委會多次跟他交涉,無效。
他依然故我。
我想加裝車檔,管委會說不行那是私人物品
請他們加裝監視器,他們也說不行要我自己想辦法牽線。(我家在11樓無法牽)
我把腳踏車架下面黏了三秒膠固定,
對方直接破壞掉他,一樣移走我的腳踏車。
試問,我現在能怎樣?
管委會沒有實權,勸導了也無用
我不能加裝U型車檔,因為屬於私人物品
我也沒辦法牽線裝監視器,因為不能使用公電
所以我只能讓他移動我的東西嗎




有沒有人能給我些意見




這裡是國宅,所以的車位都是用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