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公寓大廈的逃生通道門, 一般都是只出不進的。想跟各位01的達人們請教的是, 公寓大廈一樓的逃生通道門可以作為一般外出使用嗎?有任何法律規範, 此逃生通道門不能作為外出使用嗎?
另外請問, 如果公佈,使用此逃生通道門外出的住戶影像是否違法?
還有, 住戶規約可否由管委會自行增加, 刪減或修改呢? 還是一定得經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5分之4的同意呢?
請各位人01達人不吝告知,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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