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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

想了解一下規約是可以寫出例如
違規停車或是垃圾亂丟依管理規定罰款(併入下一期管理費)這樣字眼嗎
2023-01-05 7:46 發佈
當然可以, 但前提是合情合理且必須獲得所有居民的認同 ~
否則, 個人管委會不溝通就自己亂搞, 當然不可以 !
如果要動到規約,需要於每年區權會上取得出席住戶過半同意。

無法在委員會議中直接新增喔.
好運甜甜圈 wrote:
想了解一下規約是可以寫出例如
違規停車或是垃圾亂丟依管理規定罰款(併入下一期管理費)這樣字眼嗎


罰則項目建議交給"區權大會"表決通過後執行

要訂罰則,建議交給總幹事草擬,參考周遭各大樓的作法
先公告給所有住戶徵詢意見
調整好後,再藉由每年例行的"所有權人"大會表決


表決通過, 交給務業保全去執行

管委會也是住戶,監督物業保全依市區管理辦法管理社區
管委會不介入執行,避免住戶之間起糾紛。

物業保全執行不力, 換約時可以更換廠商或中途解約..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站在住戶與主委的立場,面對少部份不守規矩的住戶,勸也勸不聽,

講也講不怕,當然按法規規定的"符合程序制定"的住戶公約條款處罰。


社區環境靠所有住戶共同維持的,不然生活在社區裡,每天都有一大堆

狗屁垃圾事,那住在裡面的住戶就累了,總有一天會碰到不遵守規矩的

住戶製造出的麻煩事,隨便停車擋住出入口、隨意佔用其他住戶車位

、隨意在社區內製造燥音、垃圾、佔用消防公共通道等等,遇到一次就

搞到善良住戶精疲力盡!


所以相關的社區條款在最早修訂時,就要仔仔細細,以公版作為修改的

範本,加入一些生活上常遇到的細則條款,保證對社區大有幫助,千萬

不要隨便修訂,不然倒楣的都是住戶。(千萬不要想日後修訂,那要達成

通過的出席率,或是既得利益者的搗亂,都不會讓該條款輕易通過)


例如寵物、宮廟、自營理髮廳等等一大堆,特別是宮廟這一項,不少透天

或一樓店面(內部住戶的也有),總會有人搞一些"家庭式宮廟",天天都是刺

龍刺鳳的人進出社區,不然就是唸經、燒香(把空氣搞的很髒)、辦活動、乩

童起乩有的沒的,大部份都是罪犯的溫床,一堆8+9出入,又會騷擾女住戶

等等劣跡事件,這些都經常發生,特別在老舊社區,新社區也不少見
如果覺得不妥,或是不適用

可在區權會前提出修改規約、新增管理辦法,然後由區權人投票表決。
好運甜甜圈 wrote:
想了解一下規約是可以...(恕刪)


罰款記得是不行~但可以用"清潔費"或是"停車費"之類的收取~但這樣記得管委會會有盈利及稅務問題要處理~
詳細可能要在查查看~
規約的增減是要在區權大會表決同意才可以改的
如果區權會不同意
是不能執行的
好運甜甜圈 wrote:
想了解一下規約是可以...(恕刪)


有空去看一下公寓大廈條例
管委會和區權會的分別要弄清楚

管委會是執行
要增修規約是在區權會舉手表決
好運甜甜圈 wrote:
想了解一下規約是可以...(恕刪)

有經過住戶大會表決通過的話有效

請搜尋民事判決
都是被管委會罰錢成立的案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107年板簡字第2382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北簡字第10821號民事簡易判決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tt_koupe

也有法院判決案例是 罰款的條例,未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因此無效的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212006

2023-01-0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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