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社區有一獎勵容積而設置的開放式空間,周圍(靠近馬路側)種了大約十棵樹木
因為固定時間需花費修剪,社區在所有權人會議中表決通過砍光所有的樹以省錢......
我當然是反對,大家綠化都來不及了,社區為了一些費用竟然做出這種讓人傻眼的決定
認識的建築師表示如果在竣工圖上有標明喬木種植的位置跟數量,社區就不可以隨意移除
我去找出竣工圖果然上面有樹木的圖樣
昨天又有管理委員說,之前有兩棵樹死掉,社區移除也沒事,所以剩下這些樹砍光應該沒有觸法的問題
(年初用很誇張的方式把樹枝幾乎都砍光,我猜有可能意圖讓樹木掛掉XD)
如果法規真的禁止隨意移除,那不是連之前移除的樹都要重回來才對不是嗎?
我找不到相關法規,不知版上先進有無對法規了解的
協助小弟救救這些樹(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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