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住戶有擔任其它大樓總幹事,能否再擔任自家大樓管委會委員有無需要利益迴避? 畢竟大樓有財務預算相關事務,難免會有疑慮。想看看各位有擔任大樓委員與住戶立場的看法。我個人是覺得不要想上下其手的心態就沒甚麼大問題.1. 規約制定利益迴避的必要性 ?2. 是否有真實侵害到大樓權益的案例 ?謝謝各位.
chiaching wrote:社區住戶有擔任其它大樓總幹事,能否再擔任自家大樓管委會委員有無需要利益迴避? 畢竟大樓有財務預算相關事務,難免會有疑慮 大樓總幹事是他的職業擔任自家大樓管委會委員需要利益迴避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