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提供後陽台有住戶亂丟菸蒂的照片,以及查證一樓花圃也有少許菸蒂殘骸,而這些菸蒂都是同一個牌子,故要求管委會需在電梯張貼公告,但主委以會影響房價為由,不允許張貼,只能在群組跟社區軟體公告,請問這是否符合常理?
Mr. 路人 wrote:目前已提供後陽台有住戶亂丟菸蒂的照片,以及查證一樓花圃也有少許菸蒂殘骸,而這些菸蒂都是同一個牌子,故要求管委會需在電梯張貼公告,但主委以會影響房價為由,不允許張貼,只能在群組跟社區軟體公告,請問這是否符合常理? 不符合常理又如何?這屬於管委會職權範圍內,你無法說服管委會更改決議的話,唯一的辦法只有申請召開臨時區權會,取得半數以上所有權人同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