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對付惡鄰?延伸道路問題

一、故事背景
小弟一家從民國4X年,爺爺就定居於此,惡鄰民國82年才搬遷對面,當年興建完工的連棟透天,後因爺爺往生,過戶土地及老舊三合院於小弟名下,小弟於民國105年開始拆除重建,前述惡鄰平時喝了酒就會鬧事,但因為家人不想與人結怨,平時看到他都躲遠遠的,但小弟於105年開始拆除重建,該惡鄰就沒少過騷擾,一直吵要我家的地給他停車,不然就檢舉到我家被拆,因為不理他,他就去檢舉,因為我除建物有申請建照,連圍牆都有申請雜項執照,所以沒事,但因惡鄰惡意騷擾影響到工程進度了,我就反檢舉回去,然後拆除大隊來1次,惡鄰就安靜了。但平時惡鄰看到只有我媽一個人在門口,經過就罵三字經,不然就吐口水在我家門口、圍牆,如果有2個人以上的人在,惡鄰就靜靜的經過,騎機車進他家。
二、現在問題
1.惡鄰去找里長申請在重鋪,我家至惡鄰家的連棟透天之巷弄道路,因為該巷弄有近一半土地,所有權是我,因為沒有事先通知,也沒取得我個人的同意,今天就已經施工劃線,我下班回家,我媽就氣噗噗的說,她絕對不會同意的。但我查規定經過建築線指定後已變成「現有巷弄」,好像經公告後,公所就可以施工,不用所有權人同意,是不是這樣?
2.我們家開車進出方面沒有對著那戶惡鄰,所以惡鄰申請重鋪的巷弄沒有影響我們家進出,雖然土地所有權是我,我也是不爽,不想給惡鄰好過,但那一排透天有6戶,其中有4戶平時跟我家還是有往來,另外巷弄最裡面也有1戶也是有往來,所以我是想讓其他鄰居好過,但我媽就是氣噗噗,絕對不會給那個惡鄰好過,聽不進我的勸告,想問一下,有沒有什麼方法,讓惡鄰不好過,又不得罪其他鄰居,而且可以讓我媽氣消?
2022-09-21 22:24 發佈
魯魯熊 wrote:
一、故事背景
小弟一家從民國4X年,爺爺就定居於此,惡鄰民國82年才搬遷對面,當年興建完工的連棟透天,後因爺爺往生,過戶土地及老舊三合院於小弟名下,小弟於民國105年開始拆除重建,前述惡鄰平時喝了酒就會鬧事,但因為家人不想與人結怨,平時看到他都躲遠遠的,但小弟於105年開始拆除重建,該惡鄰就沒少過騷擾,一直吵要我家的地給他停車,不然就檢舉到我家被拆,因為不理他,他就去檢舉,因為我除建物有申請建照,連圍牆都有申請雜項執照,所以沒事,但因惡鄰惡意騷擾影響到工程進度了,我就反檢舉回去,然後拆除大隊來1次,惡鄰就安靜了。但平時惡鄰看到只有我媽一個人在門口,經過就罵三字經,不然就吐口水在我家門口、圍牆,如果有2個人以上的人在,惡鄰就靜靜的經過,騎機車進他家。
二、現在問題
1.惡鄰去找里長申請在重鋪,我家至惡鄰家的連棟透天之巷弄道路,因為該巷弄有近一半土地,所有權是我,因為沒有事先通知,也沒取得我個人的同意,今天就已經施工劃線,我下班回家,我媽就氣噗噗的說,她絕對不會同意的。但我查規定經過建築線指定後已變成「現有巷弄」,好像經公告後,公所就可以施工,不用所有權人同意,是不是這樣?
2.我們家開車進出方面沒有對著那戶惡鄰,所以惡鄰申請重鋪的巷弄沒有影響我們家進出,雖然土地所有權是我,我也是不爽,不想給惡鄰好過,但那一排透天有6戶,其中有4戶平時跟我家還是有往來,另外巷弄最裡面也有1戶也是有往來,所以我是想讓其他鄰居好過,但我媽就是氣噗噗,絕對不會給那個惡鄰好過,聽不進我的勸告,想問一下,有沒有什麼方法,讓惡鄰不好過,又不得罪其他鄰居,而且可以讓我媽氣消?


監視器

警察

告他

結案
魯魯熊 wrote:
但我查規定經過建築線指定後已變成「現有巷弄」,好像經公告後,公所就可以施工,不用所有權人同意,是不是這樣?


既成道路→公用地役道路,大法官釋字400號定義
既成道路為有「公用地役關係」的道路。地主擁有道路的所有權,但使用權卻屬於公眾,供一般民眾通行。自家土地一旦被認定為既成道路,地主要拿回土地使用權,得先跟當地有關單位提出申請,若有挖路、建築、阻擋通行等行為,地方政府經民眾檢舉,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市區道路條例第33條開罰。



既成道路,根據大法官釋用400號的定義如下:
1、供不特定民眾通行達「二十年」以上,從未中斷

2、聯接公路之必要道路,非為便利或省時而所使用的道路

3、在公眾通行之初,所有權人並未提出抗議

釐清既有道路和既成道路後,我們再來談談也很容易與「既成道路」搞混的「現有巷道」。

可能要請個律師諮詢處理一下?
感覺這問題不是一時半刻可以自己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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